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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11-779182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7 18:36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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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11-0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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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区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5.开展以实现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的重大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区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

8.承办区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统一思想。一是于3月4日,召开2022年全区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区委书记尹旭东出席并讲话,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潘劲总结回顾去年工作并就2022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4月8日召开呈贡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会,市民宗委主任毕春华、区委书记尹旭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二是在4月13日区委常委会上,研究审议了《呈贡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施意见》;4月21日召开呈贡区2022年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涉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统一战线重点工作。三是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市对台工作会议、《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市委刘洪建书记在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

2.健全机制。一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把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充实进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把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明确为统战委员,进一步夯实基层统战工作基石。二是出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意见(试行),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出台《呈贡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三是制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统一战线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施方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3. 压实责任。一是呈贡区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明确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对本部门、系统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街道党(工)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工)委书记担任。二是把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三是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以及其他方面的协商,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非公经济企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制度,街道及社区要认真落实好密切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相关工作等。

4. 抓实主题教育。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一战线学习教育和各领域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党在统战工作中的领导地位,确保政治方向不偏、理想信念不变。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讲活动,主要领导亲自上讲台,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时传递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保证统一战线在思想上、行动上、方向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密不可分。三是在市委党校举办培训班,组织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邀请市民委资深干部为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开展“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培训讲座;区民宗局主要领导在宗教工作例会上学习宣讲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二)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今年以来,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多点频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境外输入防控压力增大。在呈贡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指导下,区委统战部一是履行好联系服务驻呈10所高校的工作职责。及时组织驻呈高校宣传学习最新调整的防控政策、防控重点和应对措施,年内先后5次召开驻呈高校疫情防控工作协调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疫情防控最新决策部署、政策法规。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函》《关于建议市内重点区域相关人员暂缓返校的函》《关于落实对被赋“黄码”人员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中秋节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的提醒函》等公文。在高校放假和开学期间,由区委统战部部长带队,分别到10所高校新生报到现场进行防控工作指导和检查,并把现场发现的问题对学校领导如实进行了口头反馈和书面反馈,现场进行了整改指导,有效防控风险隐患。二是做好机关和统战系统防控工作。在云南艺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部门主要领导在云艺门口蹲点指挥防控工作;在蓝光天娇疫情防控期间,4名班子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专班防控组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在蓝光天娇小区蹲点守卡、分发物品、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组织支部党员到联系社区报到,协助社区开展查验外来人员“两码”、卫生保洁、环境消杀、全员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激发统战各领域共同战疫的信心。通过组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统战团体成员积极参加社区防控、号召非公经济企业捐款捐物应对疫情、暂时停止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和聚会等方法措施,积极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法宝作用,在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中贡献出统战力量。

(三)服务中心大局,汇聚服务高质量发展整体合力

1. 不断提升多党合作制度效能。一是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全力协助和配合做好人大、政协换届工作,推荐62名党外人士担任区人大代表,占代表总数27.31%;推荐132名为党外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占委员总数61.1%。2022年呈贡区两会期间,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共提出人大代表建议53件、政协提案102件,积极为广集民智、广求良策发挥作用;推荐6名民主党派成员为公益保护志愿者、1名民主党派成员为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2名无党派人士为呈贡区红十字会募捐救助活动社会监督评审委员。二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出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2022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召开两次政党协商会议,组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就呈贡教育发展、疫情防控、产业培育及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四个方面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成立“呈贡区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流域(昆明段)生态环境保护及滇池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流域(昆明段)生态环境保护及滇池保护治理民主监督工作,举办“关爱滇池·呈贡统一战线在行动”系列活动。三是支持民主党派开展调研,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引导各民主党派瞄准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和瓶颈,协助民主党派到区住建局、文旅局、信息产业园区、云上云大数据公司等机关和企业调研,形成调研报告8篇,为呈贡区委、区政府广集民智、广求良策起到积极作用。四是支持各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履职担当。指导完成呈贡区6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人事更替和政治交接,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党史学习教育和“从党的一大到二十大”活动,组织各党派开展“我为新区献计谋发展”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结合实际开展党派服务活动:如民建基层委的助力乡村振兴、农工党基层委的“关爱老年人·送医下乡”等。

2. 着力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一是高质量完成工商联(总商会)换届。3月底召开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差生执委63名、主席(会长)1名、常务副主席(专职副会长)1名、秘书长1 名、兼职副主席21名、兼职副会长13名。区委书记出席大会闭幕式并讲话,区委统战部部长主持开幕式。二是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组织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到腾冲爱国教育基地开展为期5天的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弘扬爱国企业家精神,为呈贡经济社会发展凝聚非公经济智慧力量。三是搭建以商招商平台初显成效。邀请云南省广东商会代表团赴呈贡考察投资并交流座谈。分别走访昆明市邵阳商会、云南省智能与数字经济协会、云南省浙江商会、云南省湖南商会,开展招商宣传推介和交流座谈。四是2022年来举办工商联界别委员活动2次,报送高质量的社情民意3篇,撰写政协提案21件。开展民营企业“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走访商会、企业共计60家。牵头组织召开呈贡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服务企业发展政企交流座谈会,区委、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牵头区税务局共同组织开展“春雨润苗”税费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受理并审核通过申请“贷免扶补”企业20户,发放贷款390万元。动员基层商会、民营企业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盛况。

3. 充分调动统战各领域积极力量。一是实地走访17家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站(点),深入了解各站(点)运行状况。2022年,授牌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站11个、联系点20个;摘牌撤销工作开展不力、经营状况异常站点6个,首次提出退出机制,激发站点工作热情。二是项目化引导开展活动。2022年,执行“项目化”活动7个,举办“同心大讲坛”2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2次,推动新阶层自我服务、服务社会,释放新阶正能量。举办2022年“山海花语·两岸花植设计嘉年华”活动,关注量达到近1000万,为宣传提升斗南花艺品牌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不断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统战工作站(点)吸引力和凝聚力。指导致远社区新阶人士联系点开展“重构企业模式、激发新阶活力”众智共享主题沙龙实战培训,指导呈贡区新阶联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2022年度安全知识学习培训,支持社会组织服务团开展“情暖六月助力高考”志愿服务活动、科技服务团开展“呈贡区‘专精特新’数字化研修活动—走进华为”活动、花都服务团开展“国家公祭日”活动、社会组织服务团开展“关爱滇池”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4. 积极拓展港澳台侨统战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争取人心工作,在春节和中秋节,对36名台属、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和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为困难侨眷争取上级“双百计划困难帮扶”和“暖侨计划帮扶”帮扶,让台胞台属、归侨侨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二是加强联谊交流,举办“昆台情故事会——昆台妇女创业分享会”活动,提高昆台经济文化交流水平,激发昆台妇女同胞干事创业激情,引导昆台妇女企业家进一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三是开展港澳台侨资企业排查,对重点的8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更新完善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信息数据库,完成2名法国归侨身份认定。四是组织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参加2022年呈贡区统战代表人士培训班,开展“数字治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主题活动,举办喜迎二十大座谈会,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四)坚持系统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 着力做好呈贡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呈贡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在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同时,率先在全市同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二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目标,以“融荣与共,筑梦呈贡”为理念,扎实推进“十进”工作,巩固提升十大引领示范点,创新实施“十大工程”。呈贡区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于6月15日通过市级验收,10月12日通过省级现场验收。三是把丰富多彩的活动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等价值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向辖区广大市民、学校师生、部队官兵、机关干部等各族群众发出倡议书20余万份,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我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主题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征集到1300余份作品,展现辖区各族人民“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浓情谊。四是聘请高校18名专家教授成立呈贡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家智库,精心编印9本包含177篇文章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系列丛书。圆满承办市民宗委主办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滇池示范圈联创共建活动。在全省率先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全省率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育。五是截至目前,呈贡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国家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个人1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5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45个,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先进集体2个、昆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先进个人5名。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个,拟命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20个。

2. 深入扎实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一是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爱国爱教”主题教育。区民族宗教局局长主持讲授“喜迎二十大 共筑同心圆——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精神”的主题宣讲,组织民族宗教代表人士到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缅怀革命先烈。二是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制定了《呈贡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崇俭戒奢教育活动总体方案》,与各场所签订了《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承诺书》。石碑村基督教堂、乌龙垂恩寺、中庄基督教堂、三台寺、城内清真寺、古山禅寺等场所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开展了崇俭戒奢教育活动。三是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场所)陈列物排查,到目前为止,呈贡区未发现有中外政治和历史反面人物及有争议的人物牌位等出现。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对全区9个宗教活动场所、72所民间信仰场所、“四名一文一传”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五)牢固树立责任担当意识,有力推动统战工作守正创新

一是强学习、悟思想。通过部务会“第一学习议题”、集中学习、收看“党建盒子”、自研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常委会、中青班开班仪式、海南考察、武汉考察、博鳌亚洲论坛等会议和活动上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部门周五集中学习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会议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党的二十大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分析新冠疫情形势部署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呈贡区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和呈贡区坚决整治违规吃喝问题“八倡导八严禁”以及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等内容。二是明思路、重落实。围绕区委安排部署,围绕“差距怎么看、发展怎么办、工作怎么干”开展大讨论大调研、“怎么创一流如何当标兵”开展大竞赛、“作风怎么转、效能怎么显”开展转作风提效能开展活动。以“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工作落地见效,让“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成为常态,让“比学赶超”成为统战干部作风常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三是强作风、抓队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2022年以来共召开部务会13次,讨论研究各类议题104个。开展“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0次,重大节假日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集体廉政谈话30余人次,全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廉政工作进行定期安排和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通报关于损害营商环境、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等典型案例10余个,累计受教育人数50余人次,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统战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战工作科、民族宗教科、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

1.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0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00人(离休0.00人,退休0.0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1,053,73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735.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572.66元,增长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72.66元,增长3.9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同时年度考核奖比上年略有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53,735.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735.8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572.66元,增长3.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572.66元,增长3.90%;项目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同时年度考核奖比上年略有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3,73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4,225.90元,占基本支出的94.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509.92元,占基本支出的5.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73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9,572.66元,增长3.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人员工资晋升,同时年度考核奖比上年略有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2,20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机构正常运转经费的开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9,11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783.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7,1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没有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36909.39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57.41元,固定资产16051.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704.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47.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3001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10706274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