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600301000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担负全区机关、事业及企业等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兑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推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10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1462人,累计发放退休金6,683.61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3378人,累计发放养老金8,430.99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
二是积极探索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本着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原则,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社做等技术。及时推广使用“云南人社12333”APP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开展线上认证工作,同时结合经办窗口现场认证、行动不便人员上门认证的“三位一体”社会化认证服务工作方式,方便离退休人员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止目前,对5000多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同时协助异地退休人员生存认证600余人,有效地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顺利完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采取“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于6月将养老金增资后的发放数据成功推送到各发放银行网点,圆满完成了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任务。本次增资我区退休人员共有4920人(企业退休人员348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434人)符合增资范围,人均月增资162.00元,补发1-6月增资457.21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活动。按照昆明市社保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和街道、社区领导及企业负责人一道对省属企业十四冶一公司、市属呈钢工贸公司和橡胶五厂离退休困难党员和职工261人进行了节日慰问,发放慰问金11.92万元。通过走访慰问活动,体现了党对企业离退休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的关心和关怀,进一步拉近了党同广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距离,增进了感情。
五是推进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31号)精神要求,我局在区国资委的牵头下,积极对接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扎实做好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核定和征缴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业务经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积极推广“云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人社12333”APP,实现“不见面”线上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跨省、跨地州和市内县区间参保关系互转、参保证明和缴费明细打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参保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目前,线上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2504家,31053件,线上办理率达 99.21%。
二是严格按照省、市社保局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核定工作。截止10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87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02.1%,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6,798.08万元,征缴职业年金1,475.08万元,征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46亿元。参保覆盖面达97.00%。
三是积极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参统企业工伤保险金的申报、核定和征缴工作。10月,工伤保险参保6.82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11.6%,征缴工伤保险费969.48万元,支付357人工伤保险费1,433.33万元。建立工伤保险收支台帐,无多领、冒领工伤保险金的现象发生。
四是积极推进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随着呈贡新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到新区投资兴业的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多,为了护航新区平安建设,提高高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障水平,我局及时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实地到建筑施工企业大力宣传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截止10月份,工伤按项目参保企业102家,参保3.26万人,参保项目总工程造价154.30亿元,征缴工伤保险费2,579.00万元。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3.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稽核及清欠工作
我局按照省级统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务院“两个确保”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基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审批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办事,帐务实行电算化管理,按时、按质上报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今年,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了“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惩违规行为。我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苦工实干,通过电话、走访、上门核实等方式开展疑点数据核查,确保情况准,数据实。及时抽调社保、城保、仲裁、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组成违规领取待遇追缴工作队,深入街道、社区和群众家里,讲政策、摆道理、拉家常等方式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待遇的,下达稽核告知书,限期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呈贡区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疑点数据共计96条,已全部核查,核查率100%。需追缴人数7人,金额151,834.35元,现已全部追回,追缴率100%。同时,加大基金欠费追缴力度,及时对欠费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积极追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统筹科、社会化管理科、稽核科、工伤生育科、待遇审核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1人(离休1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25,408,08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08,083.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19,007.05元,下降21.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19,007.05元,下降21.6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减少7,356,374.7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5,408,083.55元。其中:基本支出23,047,232.45元,占总支出的90.71%;项目支出2,360,851.10元,占总支出的9.2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19,007.05元,下降21.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1,209.57元,增长0.88%;项目支出减少7,220,216.62元,下降7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减少7,356,374.7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47,232.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750,444.36元,占基本支出的98.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6,788.09元,占基本支出的1.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0,851.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呈财社〔2022〕4号离退休人员活动专项经费 150.00元
呈财社〔2022〕4号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专项资金 1,797,781.90元
呈财社〔2022〕4号追加2022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经费 203,516.20元
呈财社〔2022〕4号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事务经费(社会保障类)专项经费 166,603.00元
呈财社〔2022〕4号度假区(大渔片区)社会事务经费(社会保障类)专项经费 192,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8,08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19,007.05元,下降21.6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减少7,356,374.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9,880,35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9%。主要用于发放呈贡区2021年教育部门退休人员养老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3,53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目标考核奖的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6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2,5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购房补贴的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定额标准与上年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92.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2.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788.09元,增加7,727.10元,增长2.67%,主要原因是2022年福利费增加20,226.93元,差旅费增加3,388.00元,工会经费增加1,222.56元,邮电费增加1,075.31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3,800.00元,办公费减少17,805.70元,维修(护)费减少3,580.00元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资产总额527,960.35元,其中,流动资产344,925.43元,固定资产183,034.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95.5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093.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65.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65.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600301111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