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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11-775406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1 14:1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呈贡区“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呈贡,评估,购买,污染物,服务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关于呈贡区“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0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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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呈贡区“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评估政府购买服务

购买主体: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资金预算:2023年呈贡区下拨大气污染防治经费列支2.94万元及第二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费中列支2.06万元,共5万元。

二、购买内容

呈贡区“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总量减排综合评估服务采购,主要是完成呈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摸清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并对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进行综合评估。“污染物减排综合评估”分为评估准备、评估实施、数据分析和总结三个阶段,具体包括准备评估问卷、确定样本量及抽样方案、组建评估队伍、现场调查、数据录入和筛选、统计分析、编制报告以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三、购买项目的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接主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熟悉相关工作流程、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本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凡涉及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均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为准,不得擅自增减或修改。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目标要求

做好呈贡区“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梳理统计、综合评估相关工作,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

六、联系方式

经办人:胡文尧    联系电话:67481009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