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26 09:00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规范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呈贡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涉及文化、旅游领域发展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有关文化、旅游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其他涉及文化、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等认为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根据实际,明确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标准,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