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经认真研究,特制定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编制呈贡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年),包括以下内容:
(一)昆明市呈贡区总体概况及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二)呈贡区绿地系统与呈贡区当前的发展要求及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呈贡城区绿地系统规划总则;
(四)绿地分类规划;
(五)绿道系统规划;
(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七)种树规划;
(八)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九)避震减灾绿地规划;
(十)分期建设规划;
(十一)绿线管理措施;
(十二)实施保障措施。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四、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