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2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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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目录标准
(一)全区教育体育领域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二)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
(三)对提升全区公共服务满意度有重大影响,涉及招生入学、学校建设、校园安全、学生资助、体育惠民等其他重大事项。
(四)需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的重大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
(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