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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10-767497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24 09:26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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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发布时间:2023-10-24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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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21号)等有关规定,经报请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同意,制定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昆明市呈贡区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重要专项规划。

(二)批准和实施政府投资的重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或者非政府投资但经政府批准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

(三)其他应当由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要求

(一)凡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应当按照国务院令第713号、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文件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实施后评估等法定程序。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匹配的原则实施。属于政府决策事权、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的,按照规定程序决策执行。


昆明市呈贡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