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委政法委档案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呈贡区委政法委档案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要求,为做好区委政法委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市财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呈贡区委政法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2022年至2024年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目录代码:B1202,目录名称: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及要求, 对呈贡区委政法委2022年至2024年三年的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工作,并按档案局相关要求协助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方式。根据市财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相关要求,签订3年期框架服务协议,明确档案归档服务计价标准,根据档案归档工作量,按年度据实结算产生的服务经费。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根据档案归档工作量据实结算产生的服务经费。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年初预算的“一般公用运转支出”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档案归档整理服务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加工资质的公司及其他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按照档案管理相关标准及要求,对区委政法委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按年度进行,对2022年的档案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23年档案的归档工作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对2024年的档案于2025年3月底前完成。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要按照保密规定及保密协议履行保密责任,对所承接的归档档案及数字化加工内容进行保密,未经区委政法委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按档案局相关要求协助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框架服务协议明确的档案归档服务计价标准,根据档案归档工作量,按年度据实结算产生的服务经费。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6日到10月20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电话:67479443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