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关于购买先行处置及预警处置物资的采购计划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工作实际,拟采用内控询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购买先行处置及预警处置物资,具体方案如下:
一、 采购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
二、 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采购物资用于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网格案件先行处置及预警处置工作,需要采购物资清单如下:
先行处置及预警处置采购物资清单 | |||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单位 |
1 | 反光警示胶带 | 10 | 卷 |
2 | 窨井盖防振响胶条 | 200 | 条 |
3 | 布手套 | 50 | 双 |
4 | 线手套 | 70 | 双 |
5 | ..... | ... | .. |
三、采购数量及采购项目交付地点
(一)按照采购清单对16类物资进行最终报价。
(二)交付地点: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
(一)预算资金:5585元(大写:伍仟伍佰捌拾伍元整)。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综合运行维护及网格案件综合处置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符合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的相关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
六、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 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响应方式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6日至18日(3个工作日),有意者递交纸质材料(包含相关资格证书、报价单等)于2023年10月18日17:00前报送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
地址:呈贡区惠景园D7栋裙楼一楼(呈贡区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55633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呈贡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