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呈贡区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的通知》(昆政发〔2023〕16号)精神,以及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呈贡区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呈政务联〔2023〕2号)要求,呈贡区公布各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
二、拟定过程
(一)明确任务。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各街道需要全面承接省级乡镇(街道)基本目录、昆明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目录中涉及街道事项,全面承接市级、区级统一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此为属于规定动作;同时,各街道还需自主选部分区级赋权事项,此为自选动作。
(二)摸清基层底数。区政务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三家联合工作组赴六个街道开展选取赋权事项走访调研指导,收集拟选取赋权事项清单。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率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街道分管领导赴寻甸县、嵩明县考察学习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中机构编制、人员配备、赋权事项选取、运行机制等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三、主要内容
(一)清单总体情况。呈贡区街道行政职权目录共计140项。省级乡镇(街道)基本目录中涉及街道39项,昆明市地方立法明确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涉及街道17项,市级统一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9项,呈贡区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1项,街道自主选部分区级赋权事项目录24项(龙城街道7项、斗南街道2项、吴家营街道3项、乌龙街道5项、洛龙街道3项、雨花街道4项)
(二)通知提出的具体要求。本目录仅适用于呈贡区实际管辖的六个街道,其他被托管街道以实际托管区公布的目录为准。印发后由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同时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对外公布,网址:http://qingdan.ynbb.gov.cn/show_s1.html;区司法局编制公布街道执法事项清单,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对街道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赋权事项顺利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街道行政执法行为全流程指导及法制审核;区政务服务局指导街道编制办事指南、业务手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