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昆政办〔2023〕39号)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呈贡区对涉及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修订,形成《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9月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呈贡区严格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开展调整完善工作,经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形成《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二、《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内容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1项,由区教育体育局实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名称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增“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项,由区应急局实施。
(三)因省级行政许可清单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审批”、“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燃气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作出调整,县级无审批权限,删除5项。因职能职责调整,“公共汽车客运线路运营许可”县级无审批权限,删除1项。共计删除6项。
(四)因职能职责调整,“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实施机关变更为区发展改革局。
三、《通知》要求
《通知》强调,全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此前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相关政策文件: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