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呈贡区“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关于呈贡区“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呈贡区“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进行服务购买,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设计制作项目(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目录代码:A1502,目录名称: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党的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设计制作一批符合呈贡区实际的“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
(二)目的和意义:进一步筑牢“扫黄打非”工作阵地,广泛开展“扫黄打非”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增强公众自觉抵制非法及盗版出版物的良好意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年初预算,项目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89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399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关资质,自愿接受委托。
七、目标要求
(一)按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要求设计制作海报、折页、文创产品等一批“扫黄打非”工作宣传品。
(二)制作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配送,配合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完成后续相关事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双方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到10月7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杨小丰 联系电话:0871-6747949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3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