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调味品、酒类、餐饮食品、乳制品、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粮谷类)等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酒精度、甲醇、氰化物(以HCN计)、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黄曲霉毒素B₁、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沙门氏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等指标。
本次公告合格样品20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