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项目计划
洛龙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公共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服务项目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洛龙街道办事处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协助开展洛龙街道2023年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构建公共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
一、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5万元,资金从街道预算中列支。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A0101,目录名称: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服务(指各类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服务。包含:安全检查服务等)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对洛龙街道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开展安全专项检查。通过专家诊断排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现状,找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形成闭环。
2.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仓储物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企业通过专家诊断排查,促进整改、消除隐患。
3.协助开展其他需要通过专家诊断排查完成的安全检查事项。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备相关资质,并符合专业能力的专家或专业服务机构,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该项工作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1年。
七、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街道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到9月15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17:00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陈学良 联系方式:0871—67418121
洛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