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0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0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食糖、蔬菜制品、饮料、冷冻饮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18186-2000《酿造酱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要求、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等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脂肪、三聚氰胺、商业无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茶多酚、咖啡因、黄曲霉毒素B₁、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沙门氏菌、二氧化硫残留量、氨基酸态氮(以氮计)等指标。
本次公告合格样品20批。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