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1月1日起施行 呈贡区医保局负责人就相关内容答记者问
2023年2月6日,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意见的通知》(云医保〔2021〕101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2021年版)的通知》(云医保〔2021〕110号)的相关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昆明市财政局印发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通知》(昆医保通〔2023〕3号),为贯彻落实上级医保部门政策,我局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出台对广大参保人、社会有什么的意义?
答:印发《通知》可以让给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及时掌握参保缴费费率下降,减轻企业负担,待遇提高等惠民政策,有利于提高参保人获得感、幸福感。
《通知》具体的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2023 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22 年的8%(未合生育保险部分)下调至7%(未含生育保险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由 2022 年的 8%降低至7%;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实际缴费费率为5.2%(含门诊共济及长护险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费率保持不变。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在职职工按照缴费基数的2%,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划入比例为1.8%。三是自谋职业退休人员和随同用人单位参保的退休人员按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个人账户;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医保退休人员,按照上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上年度云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之和平均数的4.5%划入个人账户。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划入比例为4.3%。四是2023 年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 2022 年的35万元提升至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叠加之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待遇政策保持不变。五是城乡居民参保人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可在昆明行政区城内自主选择一家县区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定点医疗机构,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内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自选定(或更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在非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六是医疗救助相关政策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2〕44号)规定执行。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6日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昆明市医疗保障制度筹资及待遇政策实施细则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