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第二期)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第二期)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为开展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对此次培训中部分服务事项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目录代码:B1107,目录名称:其他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后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负责制作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的会议场地租赁、学员手册、准备会议基本物料、配合聘请培训讲师、提供餐饮服务等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80000.00元(人民币捌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建管理经费”或区管党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88001。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承接方需按照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在工作时限内完成相应产品制作和配送;
(二)服务方在开展培训时,对各类突发情形有一定处理能力,保证培训总体协调运作;
(三)承接方在完成制作和配送后,需配合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完成后续相关事宜。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购买计划。
九、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购买产品协议内容支付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到9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9月8日前报名响应。
附件:呈贡区2023年发展对象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第二期)服务项目综合评分办法评分表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2023年9月4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7479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