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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08-732655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24 16:13
名 称: 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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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24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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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呈贡区实际,制定《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

二、 文件的主要内容及措施

(一)主要内容

该《暂行办法》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呈贡区政府采购工作和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2.组织机构;3.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4.政府采购方式;5.政府采购实施管理;6.政府采购实施程序;7.监督检查;8.法律责任;9.附则。

(二)主要制度及措施

1. 政府采购管理的主要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办法及工作规范;政府确定的部门职责和绩效目标;政府或部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申报的部门预算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文件;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论证材料和项目验收报告;政府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和部门年度收支决算报告;国家审计部门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2. 政府采购管理的基本内容: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政府性贷款及与之配套的自筹资金,采购呈贡区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管理其他事项。

(三)重大改革举措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在上报实施计划时应遵循专款专用、预算项目具体化和不指定品牌的原则,在技术和服务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购买国货和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三、 文件废止依据

《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所依据的上位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修订,《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已废止。《政府采购暂行办法》所规范管理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已分别由《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呈贡区政府采购操作指南(试行)》等文件予以规范管理;《政府采购暂行办法》距今已逾10余年,其相关内容已与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不一致,且与目前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和要求不适应。

   2023年8月7日,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请示》(呈财请〔2023〕15号)上报呈贡区人民政府,建议予以废止。

四、 文件废止程序

《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于2023年7月上旬进行废止文件调研;调研完成后公开向区级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8月7日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月15日提请呈贡区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废止文件;8月24日登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通知》(呈政规〔2023〕 3号);8月24日登记《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备案报告》(呈政规备〔2023〕3号)报市政府审核备案。

五、 文件废止日期及说明

2023年8月24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通知》(呈政规〔2023〕3号)印发实施,废止日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链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昆明市呈贡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呈府公告〔2012〕7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