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电动车充电私搭乱接线路及违规停放占用公共区域情况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全国及周边地区系列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街道电动车充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呈贡区开展电动车充电清理整治行动集中攻坚暨电动车充电点建设行动集中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呈政办发〔2021〕32号)及《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方案的通知》(昆呈消安委发〔2021〕32号)文件要求,为坚决防范遏制因电动车占用各类安全通道(出口)及违法违规充电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内专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运用“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的工作机制,对乌龙街道辖区内存在电动车充电私搭乱接线路、违规停放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明确包保监管责任,落实“行业主抓、部门监管、街道管理、社区自治、企事业单位(个体)及城市居民履行主体责任”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责任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理整治工作,形成统筹推进、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各司其职、落实有力、履责尽职、堵疏结合、保障安全的良好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减少一般性、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乌龙街道电动车充电私搭乱接线路及违规停放占用公共区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杨辉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段成良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李霄霄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文斌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赵志平 乌龙派出所所长
范志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 锐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樊 娇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朱玉娇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倪会红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史千夫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街道纪工委、综合执法队、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三岔口周转房小区管理办公室及各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执法队,由街道副主任范志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部署、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辖区电动车充电私搭乱接线路及违规停放占用公共区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街道联系组负责督促指导所联系社区开展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三、电动车清理整治重点
(一)辖区各单位场所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公共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
(二)高层民用建筑、住宅居民房、城中村社区村民自建房和出租房的建筑的首层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公共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
(三)各类企业厂房、仓库场所等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安全出口和公共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行为。
注:本方案中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四、职责分工
(一)综合执法队
1.加强对街道辖区各小区、城中村、出租房、厂房仓库等场所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的整治。2.集中组织培训,宣讲电动车有关政策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3.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工作。4.指导辖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建设。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并对各部门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取得成果进行宣传报道。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及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四)社会建设办公室
监督检查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五)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乌龙派出所配合)
1.加强对辖区内出租屋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基层组织力量作用,彻底扭转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各类问题频发的现状,实现基本消防安全要素清除、可控。严格按照“五清、三通、五设”刚性措施及“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十个提倡”整治标准开展出租房排查检查。2.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出租房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损坏停用消防措施消防设施,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运行不顺畅等隐患。采取挂账销案的方式,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改一家、核查一家、销案一家”,及时清除威胁辖区消防安全的致灾因素及危险源,防止隐患反弹。
(六)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城管中队配合)
1.对街道辖区沿街商铺进行清理整治,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飞线充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2.对违反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依法依规在城市管理中协助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电动车停放点建设和划设非机动车停放点。
(七)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监督检查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机构、医院、卫生院、诊所及相关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
(八)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1.协调联系好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教育等行业领域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2.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等场所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和公共门厅等公共区域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检查和预防电动车火灾的宣传教育,督促有使用电动车行为的学校和幼儿园建好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库、棚),划设好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检查指导培训教育等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有电动车的工作人员到电动集中充电点充电或临时停放点。3.监督指导辖区文化、旅游、文物等领域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九)三岔口周转房小区管理办公室
1.负责三岔口周转房小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2.严查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行为。
(十)各联系组
1.监督指导各社区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建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工作。2.负责辖区内电动车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指导社区村组修订社区村民防火公约将电动车火灾预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其中,村民防火公约宣传栏不少于2块,并在社区公示栏展示宣告,城中村社区村民自建房,出租房片区的主要出入口堵卡处要悬挂预防电动车火灾警示标语,有条件应使用广播、电视进行电动车火灾预防类公益宣传。3.负责检查指导所有社区居委会签定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电动车不得在室内违规停放充电,并在家中明显部位张贴宣告电动车火灾预防宣传海报。4.负责指导社区村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清理整治、开展防火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和出租房内以及楼梯间、楼道、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负责指导社区小(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和应急疏散演练。6.负责协调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的住宅小区和楼院确定安全管理主体,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十一)各社区
1.负责建立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制定并完善社区防火安全公约,将预防电动车火灾消防规定纳入其中。2.负责社区村民群众的电动车火灾预防宣传海报宣传领取和入户逐户发放张贴到位,宣传到位,提示到位。3.负责社区所有居民群众有停放电动车的房主与社区居委会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电动车不得在室内违规停放充电,并在家中明显部位张贴宣告电动车火灾预防宣传海报,出租房内必须安装独立式烟雾报警器,有出租行为应按照《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到住建部门或者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站)办理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向辖区派出所主动申报。4.负责社区小(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和应急疏散演练。5.负责社区村组消防车通道的畅通。6.负责开展防火安全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清理在居民住宅和出租房内以及楼梯间、楼道、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街道和公安、消防救援、住建、供电、城管等主管报告。7.应尽量利用空置区域和空置公房建筑场所按照各自辖区电动车的保有量尽快建成可容纳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棚、库),划设好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
(十二)街道纪工委
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进行问责。
五、清理整治和建设步骤
从2022年3月23日开始,到2022年4月20日前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3月23日—3月31日)
2022年3月23日街道召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分工、确定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出浓厚的清理整治建设氛围。
(二)集中专项清理阶段(2022年4月6日至4月15日)
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与其他安全监管工作一并开展,时间短任务重,坚持“边宣传、边清理、边排查、边整治、边调研、边建设”原则,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宣传、引导居民到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和充电,确保按时限要求做好清理整治工作。(各社区、各部门将每日工作开展情况报综合执法队)
(三)清理整治常态化(长期坚持)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结束后,每月对所属辖区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严防因充电而导致的消防事故发生,形成长效化治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各办、中心、执法队,乌龙派出所、各社区及商管、物管等要对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深刻认识本次专项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加强统筹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问责。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列入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及时通报表扬,树立典型;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督办不到位,对各部门工作人员因违规停放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一律通报批评,导致人员伤亡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