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关于实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的通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民发〔2023〕89号)部署安排,于2023年8月15日起,在全省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试点工作。现将昆明市实施婚姻登记“全省通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23年8月15日。
二、实施内容:云南省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适用于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云南省内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一)双方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云南省内居民的现役军人,可就近就便在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
(三)结婚登记办理条件及材料1.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男方年满 22 周岁,女方年满 20 周岁;②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2.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①双方当事人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②现役军人应当出具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结婚登记证明》;④3张2寸(3.5cm*5.3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⑤离异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院判决书;丧偶再婚的须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诊断)书或死亡证明。
(四)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及材料1.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已取得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证;2.办理离婚登记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①双方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②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③当事人各提供2张2寸(3.5cm*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④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⑤现役军人应当出具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五)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须在同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双方当事人待“冷静期”届满决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到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六)以下婚姻登记事项暂不实施“全省通办”:补领结(离)婚登记证;涉边民、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
三、办理方式及联系电话:当事人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目前只可进行内地居民结婚登记预约)以及到婚姻登记机构现场办理等方式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具体事项请与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联系咨询。
五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4154520 地址:五华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路万彩城6栋)
盘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3146216(结婚)63146207(离婚) 地址:盘龙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锦武路15号)
官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197144 地址: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云秀路2898号4号楼2楼)
西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8182061 地址:西山区城投商务大厦1楼(春雨路188号)
呈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473076 地址: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呈祥街515号下沉广场E区)
东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2151261 地址:东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铜都街道东起路2号)
晋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807194 地址:晋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安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4898108(结婚)64898107(离婚) 地址:安宁市政务局(连然街道金晖路宁湖大厦政务局52-54号窗口)
富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8817969 地址: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永定街道办事处黎昌路黎阳时代广场)
嵩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921662 地址: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黄龙大街农林局一楼)
宜良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520338 67599131 地址: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匡远街道公园大道1号)
石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7746839 67746808 地址: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石林大道和桃园路交叉口)
寻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2668092 地址: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凤梧路金世纪大酒店旁)
禄劝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68999727 地址:禄劝县政务服务中心(掌鸠河南路西侧体育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