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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08-72809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8-14 15:04
名 称: 吴家营街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文号: 关键字: 安全生产

吴家营街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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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营街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街道生产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呈安委〔2022〕9号)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成立由与安委会相应的吴家营街道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工作领导小组。

     长:高 街道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吴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长:李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曹晓雁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向廷锡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田艳辉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安全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德盛 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李艳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名龙 街道办事处副主

          龙 吴家营派出所所长

          唐红华 吴家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海艇 吴家营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成员: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合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刘名龙兼任,副主任由王占华兼任,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各社区、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考核。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

1.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定期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范风险挑战对

突发事件重要论述。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社区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事件案例等。(基层党建办负责)

2.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综合运用检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综合办负责)

3.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分值设置不低于综合考评总分值的3.5%。(党政综合办负责)

4.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作为对街道、社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有关人选考察的重要内容。(党政综合办、基层党建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街道党工委、各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指挥调度安全生产重大建设与重大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确定本街道、本社区安全生产治理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问题,检查督促推动重大工作,并对重大建设和重大工作质量把关。(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政综合办、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6.协调纪检、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街道党工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内容。(党政综合办负责)

(二)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加强督查检查。(党政综合办、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2.根据街道党工委会议的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

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街道、社区行政办公会至少每月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推进建设具体工作、研究解决工作问题。(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党政综合办、综合执法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党政综合办负责)

4.分兵把守、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街道、社区各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次到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具体问题。(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滚动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主动协调加强民航、铁路、电力等跨区域跨部门安全工作。(综合执法队负责)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1.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职责,组织并配合上级行业部门督促指导辖区监管对象认真做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监管服务对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增强属地安全监管能力。(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

2.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并监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及“不安全不举办、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做好本街道及所属社区大型活动安全防范监管工作。(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

(四)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1.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街道纪工委负责,社区党组织、监委会支持配合)

2.年内发生1起重大事故(含生产安全、火灾、道路运输事故),或2起较大事故、在重点时段期间发生1起较大事故的社区,给予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综合执法队、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3.年内发生1起较大事故(含生产安全、火灾、道路运输事故),或重点时段期间发生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的社区,给予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一票否优”。(综合执法队、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1.要督促分管行业、分管领域、分管区域、分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的明确的职责规定。(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

2.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工作: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梳理完善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每年至少梳理完善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施情况、每年至少梳理完善一次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报告,按要求每月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公示、针对性宣教并向分管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园区及街道报告工作。(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3.配合区政府事故调查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属地管理安全包保制度规定,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认真落实街道安委会(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街道辖区所有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检自查、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扎实推进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涉众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推进安全生产“五库五单”(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重点监管单位数据库、高危企业单位数据库、风险防控专家数据库、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清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清单、监管单位制度措施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制度措施清单)建设,全面压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链条,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3.街道安委会统一安排,由街道安委会分管领导、相关成员部门负责人带队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化”跟踪督办。(街道安委办及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负责)

4.盯紧守牢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高处作业、城市更新改造等行业领域,特别是对自建房、群租房、老旧小区、文化旅游、娱乐购物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养老敬老、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配合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辨识评估,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销号工作的规定,报区安委办汇总报区政府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坚决果断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红线底线。(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配合区相关部门统筹落实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对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立即责令整改。(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6.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基层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区安委会(办)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七)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1.支持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做好项目审批相关工作,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1.支持配合区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危险物品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格资质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资质方的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街道辖区国企等大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企业集团总部要建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考核和奖惩,不具备条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关业务。(中央、省驻呈、市驻呈、区属及街道所属企业负责,街道监督落实)

3.街道辖区国企等大企业带头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对下级单位、分包单位、外包工程、外来队伍、外协人员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管理。(中央、省驻呈、市驻呈、区属及街道所属企业负责,街道监督落实)

(九)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督促所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要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强化从业人员及实习学生安全防护保障。(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危险岗位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3.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4.街道辖区国企等大企业要带头减少危险作业领域灵活用工人员,但不能以安全生产为名辞退农民工,要提高工人安全素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中央、省驻呈、市驻呈、区属及街道所属企业负责,街道监督落实)

(十)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1.配合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执法行动,按照不低于本街道重点生产经营单量

10%比例向有监管执法部门移交执法线索,同时对予以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公开曝光。(街道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2.配合区执法监管部门对危化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和民用爆炸物品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非法营运、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交通车辆超限超速、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变道、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燃气管道乱挖乱钻、非法占压燃气管道、燃气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电动自行车入户上楼充电、飞线充电、重大风险领域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街道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完善用电、用工、运输、销售等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现非法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从发现到查处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落实关闭取缔、吊销证照,停电停水等联合执法措施,加强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整治,防止死灰复燃。(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强化专业执法,严格专家管理,积极组织邀请区执法监管部门和专家参与执法过程,解决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街道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精准执法,梳理明确辖区重点检查企业和近年来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名单,在正常监管检查计划的基础上实施动态检查,年度内检查次数至少增加一次。(街道综合执法队负责)

(十二)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

1.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尽快提高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1.严格落实《昆明市呈贡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渠道,规范奖励程序,明确监督管理要求等。(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街道辖区国企等大企业带头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中央、省、市在呈企业和街道所属企业依法负责,街道监督落实)

3.及时处理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1.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发现掌握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线索,及时抄告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及区应急局,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领导责任的人员责任。(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配合市、区安委会对初步认定的瞒报、谎报出现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实施提级调查处理相关工作。(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1.以全街道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为抓手,更加精准实施安全防控措施,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不得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封了之、一停了之、一查了之。(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出台实施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对情节轻微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帮扶服务,提供专家上门、技术帮助、法律咨询等多种服务,教育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4.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和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疫苗接种等场所安全指导服务。(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各社区依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部门、各社区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统筹推进,切实把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到领导干部、基层监管一线和生产经营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两个根本要求,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坚决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扛牢扛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依职责负责具体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全面推进本方案明确和分配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三)周密制定方案。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覆盖学习行动。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要切合实际、长短结合、解决问题,各项措施要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先标后本的原则组织实施,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确保贯彻执行落实到位。要在本管辖行业领域、本社区、本企业深入开展评估整改工作,对照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自查评估,将整改落实贯穿工作全过程。

(四)强化统筹协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个整体,不能单打一。要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得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

(五)严格考核问效。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季度梳理汇总进展情况,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问题,推广一批安全生产经验成果。各有关部门、各社区和辖区各企业单位的细化实施方案于620日前报送街道安委办,并于623日、923日、1113日前(或根据上级有关单位要求)对照本方案逐条梳理汇总上报本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含经验材料)。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督办、警示、通报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向区委、区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坚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