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租赁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设备的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终端上线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云医保办〔2023〕33号),以及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2023年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呈贡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政〔2022〕46)号文件精神,呈贡区医疗保障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赁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租赁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目录代码:B1106,目录名称: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租赁6台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设备6台2年。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综合服务终端上线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云医保办〔2023〕33号),以及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2023年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要求,省市医保局对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完成率下达了任务,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可通过刷脸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对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更加方便快捷,能够促进我区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工作。
五、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财政零余额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0210办公经费30201办公费。
六、承接标准
1.经合法注册,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2.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有相关项目业绩。
七、目标要求
1.该项目采用参照竞争性磋商评选方式进行评选,竞标单位需提前报名,并提供纸质材料,提交资料必须密封,包含服务方案、公司业绩、报价表及资质材料各1份;
2.参照竞争性磋商评选根据如下四方面进行评选:
(1)服务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包含服务承诺、质量承诺、完成时限等,占40分;
(2)公司服务经验及业绩,以往业绩证明请提供合同复印件,占20分;
(3)成本可控,报价合理,占30分;
(4)资质审核,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占10分。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采取参照竞争性磋商评选方式,综合评分最高确定承接单位。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到2023年8月2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8月2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刘云 联系电话:67477083
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