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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07-715822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21 13:36
名 称: 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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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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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和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联系电话:0871-63113028)分别获取电子版和纸质版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0701-234103232487

2.项目名称: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编制及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

5.最高限价:25万元

6.采购需求:呈贡区应全域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成市级下达呈贡区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根据《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2023年目标任务实施方案》要求,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开工面积不低于2.67平方公里,汇水分区海绵城市达标建设累计面积不低于辖区建成区面积的40%(18.13平方公里)。呈贡区需结合辖区地形地貌竖向关系、排水管网、水系、海绵型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科学合理划分雨水径流汇水分区,从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水资源涵养、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评估,编制呈贡区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评估报告并通过市、区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复核验收。对辖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人员至少开展1次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培训,对在建海绵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至少开展1次技术宣贯会,配合督查施工过程中项目海绵城市设施按技术标准实施情况不低于12次。

7.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到2023年11月30日前,相关成果通过市、区海绵办及其专家组评估验收要求为止。

8.质量要求:成果应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监测技术指南》、《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技术报告要点》等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2.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格式自拟)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第六章格式5-6));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 7 月28日下午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电子版本方式和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发放方式,以纸质版为准。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3.网上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

4.购买文件流程:供应商应在通用招标网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注:纸质文件领取方式为:若需要纸质文件的请携带通用招标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联系电话:0871-63113028)领取。

5. 发票领取方式:选择电子发票的,在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并自行下载(本项目不提供纸质发票)。

6.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呈贡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采购项目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采购标的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行政综合楼9楼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0871-67459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楼AC座

联 系 人:赵工、朱文艳

联系电话:0871-63113028/010-81168402

传   真: 0871-63131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朱文艳    电   话:0871-63113028/010-8116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