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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07-71355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7-10 09:0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绶带、标识标牌等项目的采购计划
文号: 关键字: 呈贡,文化,昆明市,旅游,制作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绶带、标识标牌等项目的采购计划

发布时间:2023-07-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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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绶带、标识标牌等项目服务,现将采购计划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

二、项目名称

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标识标牌等项目。

三、服务内容

根据《2023年昆明市呈贡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昆文旅联〔2023〕5 号)、《144关于制作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队伍旗帜和标识的通知》(详见附件)对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绶带、标识标牌等项目进行采购。

四、预算资金及来源:预算资金3.5万元,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列支,预算单位编码129001。

五、承接标准及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资质: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

2.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提供在此期间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

5.承接单位、公司保证提供的服装是全新、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服装出厂标准的服装。

六、服务期限

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七、购买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双方约定的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标识标牌等项目服务协议约定条款支付费用。

九、本计划公示期:2023年7月10日-7月14日(5个工作日)。

   请有意向的企业于公示期截止日之前进行报名可采用电话报名报名方式。

评审会需提供的材料有(时间另行通知):

1.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马甲、帽子、旗帜、标识标牌等项目的费用明细预算表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3.供货方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现场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评审会,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关于印发《2023年昆明市呈贡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2.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昆文旅联〔2023〕5 号)

3.144关于制作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队伍旗帜和标识的通知》

                     


昆明市呈贡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474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