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区属国有企业全面资产清查及评估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呈贡区区属国有企业全面资产清查及评估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TCG20230264。
项目名称:呈贡区区属国有企业全面资产清查及评估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最高限价:960000.00元。
采购需求:对呈贡区区属国有企业进行全面资产清查,按照企业资产负债表进行清查,同步开展评估工作,清楚掌握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家底,真实、完整的反应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呈贡区区属一级平台公司3家,二级全资及控股公司20家,资产总额约76.5亿元,负债总额约58.6亿元,营业收入总额约1.2亿元。按要求出具相关报告,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机关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合理可信的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此项由代理机构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环境标志产品及节能产品相关规定的供应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采用“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授权书中须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②须具备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2家,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联合体的主办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的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牵头单位)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
②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方式: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 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 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注: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本项目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4楼
联系方式:呼老师 0871-67483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方式:任皓、周琼英 0871-6589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皓、周琼英
电话:0871-658955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