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业监测工作相关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学生学业监测工作相关服务项目政府
购买服务计划
为进一步发挥评价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为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提供重要保障,受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区教育信息中心将组织完成中小学期末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信息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期末质量监测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监测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等相关服务项目
B1002 数据处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信息中心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学业质量监测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按照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信息中心对期末质量监测提出的相关要求,提供试卷排版、校对、印制和测试后的云阅卷、数据收集、质量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以上工作均要求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高质量完成学生期末学业质量监测工作,为全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提供重要保障和依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初中3元(最高)/科/生;小学2元(最高)/科/生(包含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等技术支持服务费)。
(二)资金来源:各学校年初预算的生均公用经费。
六、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提供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资质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期末监测试卷印制、云阅卷、数据收集和质量分析等相关服务项目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相关学校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到6月14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14日前报名响应。材料应包括:报价文件、
单位简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肖唐娜,67479132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