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调查测评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调查测评
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调查测评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模拟调查测评(目录代码B0202 目录名称:社会调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结合全省2023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指标内容,围绕辖区平安建设、普法强基等方面工作设计调查问卷,按照不低于全区人口10%的比例分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开展完成问卷调查测评,出具调查分析报告,及时掌握全区各街道(社区)群众、各单位职工对平安建设成效的知晓率、满意度及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提升提供顾问咨询和参谋建议。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实现在全省测评中排名晋位升级,以调查代宣传、以调查促问题整改提升。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5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年初预算的专项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302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政法宣传工作经费” “业务经费”。
六、承接标准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具有开展信息化规划设计的相关资质。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固定的营业地址,严格按照工商、税务部门要求经营,无犯罪记录。
(三)承接主体一经确定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服务项目。
七、目标要求
掌握全区各街道(社区)群众、各单位职工对平安建设成效的知晓率、满意度及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努力进位提升。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2023年年初预算的“政法宣传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中列支。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到6月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6月9日前报名响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李治瑾 67479443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