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部分公办学校食堂、超市出租底价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关于开展部分公办学校食堂、超市出租底价评估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部分公办学校食堂、超市出租底价评估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部分公办学校食堂、超市出租底价评估
B0702 评估和评价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对呈贡区云大附中呈贡中学、呈贡区洛龙学校食堂、超市出租底价进行评估,测算市场租用价值。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为学校食堂、超市招租提供市场价值的支撑依据。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预算金额:10000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教育体育局2023年预算,教育管理经费。
六、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备评估资质,自愿接受委托。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及专业资质;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协议内容,组织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出具有效的评估报告;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相关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按照单位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到5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月8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燕,0871-67478395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