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
示范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昆边境小康组发﹝2022﹞1 号)及《分解下达1月11日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调研座谈会明确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建设规划及设计施工图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
目录代码:A1102
目录名称: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建设规划工作为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的村容村貌建设为主要服务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及省会城市的带动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六大核心体系,科学、合理的完成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规划服务内容,助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高质量发展。
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规划设计,从区位交通、社会经济、资源概况、自然环境、产业发展、村容村貌、基础设施、村民需求等方面,通过现场踏勘、部门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当地村庄发展实际与合理诉求,掌握相关政策要求、各行业发展趋势等,全系统、全维度的梳理现状问题及特点。
积极对接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及战略部署,结合现状概况分析内容、案例研究等必要分析,研判村庄发展其趋势,确立村庄发展总体定位。
按照《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云办发[2021]20号)、《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任务分解》(云民宗发[2021]36号)等相关意见(99项工作任务、257条具体工作措施、30项具体建设任务和19项指导性指标),[关于印发《磨憨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6项工作任务、19条具体工作措施)分解各项约束性、引导性和预期性指标,制定“一村一方案”的村庄发展目标,明确各村及村小组的建设投资概况。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本次建设规划工作为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的村容村貌建设为主要服务内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及省会城市的带动引领作用,紧紧围绕“基础牢、产业兴、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强”六大核心体系,助推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高质量发展。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2万元。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6.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日到3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3月8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冯毅,0871-67481870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日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规划设计磨憨镇龙门村龙门村组精品示范村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202303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