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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302-669461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22 10:22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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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3-02-2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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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第107期会议纪要《沐春园小区、幸福小区、前卫营小区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及呈贡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审批权限下放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为解决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呈贡区住建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理清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历史沿革、法律关系、建设资金来源和工程建设支出情况;二是核实四个建设项目的新都公司、区(县)财政、原各出资单位历年投入资金情况以及支出情况;三是盘清四个建设项目的房源交付、分配以及闲置资产情况;四是财务部分要求达到项目财务决算深度;通过提供以上服务工作最终出具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解决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0万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尽职调查服务费专项资金(功能分类编码:2120199)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呈贡区住建局2023年呈贡区幸福小区(一、二期)、前卫营小区、沐春园小区等三个小区四个建设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呈贡区住建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呈贡区住建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呈贡区住建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本项目拟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到3月 1 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3月1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 杨老师,65936710)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