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及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呈贡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呈贡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公示公告、政务动态、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等,所有公开的信息均严格进行逐级审批后进行公开。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我局到202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91条,政务微博公开800条,政务微信公开5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我局对政府信息认真全面梳理,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按照统一的要求,严格按照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公开信息,并通过呈贡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开,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询。
4.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区司法局已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等机构职能相关信息,并适时对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5.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区司法局已按要求制发文件至各执法部门,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要求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公开。区司法局已按要求制发文件至各执法部门,要求各执法部门严格按要求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
7.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度,区司法局无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事项。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公开。2022年度,区司法局共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6次,均按相关要求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相关事项,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被复议机关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情况。今后若收到相关事项,区司法局将严格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实施《条例》《规定》与部门工作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办公室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转正常,管理规范,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维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批及公开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维护发布工作。2022年度,微信公众号 “呈贡普法”和“呈贡新区司法行政”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47期588条,官方微博“呈贡司法行政”累计发布信息800条;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1条。及时签收办理“12345”热线办件系统转办的工单,全年接办热线件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2022年度,未出现政务新媒体被通报的情况。
(五)政策解读情况
区司法局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各类政策、法规解读,2022年度,区司法局运用微信公众号,刊载转发各类政策、法规类内容23次,以图文、漫画、动漫、视频等大众喜闻乐见形式生动形象的诠释和解读相关内容,达到受众面广、群众接受度高的效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在公开过程中,严格落实《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严格“一事一审”,按要求完成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按时、按质上报有关文件、材料等。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7485145,电子邮件:cgsfjbgs@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公开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部分内容出现错别字的情况,审核严谨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大多采用图文解读,解读的形式不丰富,权威性和专业性不够;信息公开形式大多采用文字和图表,创新新式单一,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不够。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采取以下的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严谨细致工作流程,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图文不符、以及其他政治性问题;二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丰富可以公开的形式、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以来,呈贡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呈贡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抓好各项落实,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经验做法的,及时总结工作推进、落实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加强交流互鉴,不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
2022年,呈贡区政府办公室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