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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2-64739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16 15:08
名 称: 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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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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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东校区环路外北侧预留用地内

建设单位:昆明医科大学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天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包括一栋公共卫生大楼(共11层,1层~6层为办公、实训区,7层~11层为实验区),一栋健康管理实训中心(共六层,1层骨科康复实训中心,影像实训区、急诊实训区及办公区域,2层为康复辅具创新中心、实训实验平台,3层为公共教学实训区、儿童发育障碍评估中心、康复治疗师教室及健康管理师教室,4层为创伤康复实训中心,5层为神经康复实训中心,6层为老年康复实训中心)及地下建筑。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689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00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8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55%。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定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

2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施工场。

3应在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简易沉淀池,四周设置截水沟,将工地冲洗水及泥浆水收集并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内的洒水降尘。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排放。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公共卫生大楼

公共卫生大楼主要有师生生活废水和实验室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纯水机浓排水和经中和后第二道以后器皿清洗废水经2#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东校区现有2#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校内绿化。

(2)   健康管理实训中心

  健康管理实训中心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职工生活废水;项目拍片采用自动化数字扫描技术,不需要显影冲洗,无显影液、定影液的使用,不产生相应废水。综合废水经1#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拟建3#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污捞鱼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中表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在施工场地的四周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同时在施工期增加防尘网的铺置。

(2)加强对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工作,非雨季期日洒水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对施工场地松散、干涸的表土和回填土方时的表层干燥土质应增加洒水次数,防止扬尘飞扬。

(3)统一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混凝土搅拌站。

(4)车辆在驶出施工工地前要做好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污泥应单独堆放在临时弃置场并予以封盖,并及时清运,清运余泥渣土应当采取密闭化车辆;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车辆应当持有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与通行证。

(5)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门很准的计划路线行驶,施工车辆运输应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进行材料运输。

(6)对于施工机械的柴油机工作时排放的烟气,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合格燃油,避免油料在柴油机内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

(7)对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等采用低耗能、低排放的设备,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

1、化学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2、理化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酸性气体通过通风橱、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3、微生物实验室废气主要来源于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主要成分为生物气溶胶;微生物实验全部在BSC-1300ⅡA2型生物安全柜内进行,生物安全柜本身带有超高效过滤器,气流70%的生物安全内不循环,30%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4、新建的3#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密闭式,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把处于自由扩散状态的气体组织起来,废气由抽风装置统一收集后,排气口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排放。

NH3、H2S、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硫酸雾、氯化氢、NOx、苯、甲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监控标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并将高噪声小型机械、电锯等置于室内工作。

(2)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须采用围挡,施工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合理安排 好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进行打桩等高噪声 设备施工,以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4)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材料运输的车辆,行车路线和行车时间进行具体规定,出入口应远离居民区,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并要减速慢行,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扰民。

(5)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点的位置。

(6)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7)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1)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备为地埋式,水泵安装减震垫,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和检修;

(2)检测设备、医疗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设备,位于建筑内。

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和东、南、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根据《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禁止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凌空抛撒或者向建筑物外抛掷建筑垃圾、废弃物,接纳或者使用未封闭、无遮盖的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

2)根据《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建筑垃圾应运输至昆明市指定消纳地点。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学校垃圾房,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餐饮垃圾,食物残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其他垃圾集中装入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普通实验垃圾倒入校区垃圾房,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及时收集后,暂时贮存于专用贮存柜(箱),设置专门机构或人员(经专门培训), 负责本项目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消毒及管理。在废弃物的转移过程中采用转移联单管理制。转移联单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学校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医疗废物应交由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处置。

(5)污泥现进行消毒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学校食堂及交流中心餐厅在运营时隔油池产生的油渣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实验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惠景园D7栋20楼

邮编:65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