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职责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行业、防震减灾、消防和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
(二)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组织方案审查工作。负责辖区权限内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辖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租、廉租住房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级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安置房建设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辖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指导各街道做好住宅小区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管理及使用审批工作。负责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
(八)承担辖区权限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备案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等。
(九)负责辖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城建系统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建材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协调区建设行业的技术合作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房产交易管理和房屋交易备案。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培训。负责编制、实施全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震情跟踪方案。指导全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