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职责
(一)承办上级人民政府文件、指示在呈贡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承办区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转由区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呈贡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筹备工作。
(三)协助呈贡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请示的事项,提出办理建议,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按照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工作关系,对有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分解、下达区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区级行政部门及归口单位目标督查考核。负责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七)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八)负责承办交由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统筹协调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向区政府报告的重要情况。
(十)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件(含“67412345”专线、区长电子信箱等)的受理分办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信访和外事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