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GB 5009.34-2016 )等1项。不合格样品1批次。
鸡蛋。甲硝唑,μg/kg(SN/T 2624-2010)等1项。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昆明呈贡沐园春水果店,龙眼,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 500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要求;
2、四川师范大学附属昆明实验学校(天娇校区),鸡蛋,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对昆明呈贡沐园春水果店、四川师范大学附属昆明实验学校(天娇校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龙眼”、“鸡蛋”等2批次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信息公示表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