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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1-63263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17 14:25
名 称: 呈贡区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滇池禁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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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滇池禁渔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2-11-1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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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昆明市发布的《关于在滇池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规定,自2020年8月起,滇池全湖和主要入湖河道10年内全面禁捕。2021年6月现场调查发现,滇池非法捕捞行为仍十分猖獗,在呈贡区海晏村、大湾村均发现存在利用地笼网、刺网等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行为,渔获在附近农贸市场销售的问题

整改目标

滇池流域各级各部门密切协同配合,紧紧围绕“四清四无”和“不捕、不卖、不做、不吃”工作目标,对滇池流域禁捕水域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售卖等违法行为,全力推动滇池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常态化管理。

整改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三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锁定重点监控对象加大巡查力度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

六是加强行刑衔接,重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七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执法能力

八是深化禁渔宣传,畅通举报渠道


整改主要工

作成效

1.宣传工作情况。呈贡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和《滇池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通告》等开展大力宣传,制作设立“十年禁渔”工作固定宣传栏17块;联系呈贡电视台宣传“十年禁渔”1个月;并在掌上春城、呈贡发布等微信公众号长期开展宣传,制作、粘贴或发放宣传资料累计80000余份(制作宣传袋26000个,发放或粘贴宣传单45000余份,发放宣传袋19000份)。到龙街、马金铺街、火车南站、三台山公园等地点开展集中宣传10次;到农贸市场、餐馆、商超市、渔具店等走访涉渔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5000余户次;到江尾、上可乐、下可乐三个滇池沿岸社区开展“十年禁渔”入户宣传各1次;现场向垂钓人员宣传相关政策3000余次。期间,出动车辆1300余辆次,人员4600人次。呈贡区设立金沙江(呈贡段)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24小时有奖举报电话1部,并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

2.联合执法巡查情况。区禁渔办牵头组织区水务(滇管)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斗南街道、乌龙街道、龙城街道、洛龙街道、雨花街道、吴家营街道等开展周调度、定期不定期、白天夜间联合执法巡查累计28次,参加联合巡查执法人员累计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余车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70余户次、餐馆40余户次、渔具店30余户次,现场劝阻和劝离垂钓人员2600余人次,收缴生产性垂钓、多杆、多钩垂钓工具441件,取缔违法捕捞渔具地笼5套,拆除私搭钓鱼台5个。

3.日常巡查情况。在重点区域共安装24小时、360度无死角监控摄像头14个,自今年8月份以来设置专业网格员8名、兼职网格员29名。参加日常巡查(执法)人员累计6000余人次,出动巡查(执法)车辆1300辆次,船只60余船次。检查水产品经营户800余户次、餐馆2000余户次、渔具店100余户次,现场劝阻和劝离垂钓人员3700余人次。对重点区域(乌龙湾、洛龙河入湖口、新城码头等)、重点时段开展日、夜巡查,每天出动船只巡查执法。

4.打击非法渔获物交易行为和案件处理情况。制订下发了《关于严禁生产加工、采购、销售金沙江(昆明段)流域和滇池水域渔获物告知书》至63户水产品经营单位(收回告知书回执63份),并与10户水产品经营单位签订了《关于严禁经营金沙江(昆明段)流域和滇池水域等重点水域非法渔获物责任书》。今年共立10起非法捕捞案件、涉案人员20人,案件涉及鲈鱼4条、鲫鱼10条、杂鱼10条、泥鳅7-8条、小龙虾30余只、田鸡4-5只,电鱼137条、网鱼19条。其中,刑事拘留2人、5人取保候审,还有2起案件正在办理。

责任单位、责

任人及联系人

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呈贡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

龙城、斗南、吴家营、乌龙、洛龙、雨花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张跃林、龙玉昆、王伟、孟兆强、周泽、

董萍、宁功耀、王吉庆、吴涛、邵杨辉、梁云川、刘佳玲

联系人:李庆华  0871-6749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