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2022年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昆政发〔2022〕4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大气污染物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为:A1803,资源节约监测及环境监测设施运行维护辅助性工作)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对呈贡区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仪器、气象仪器、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监测辅助设备、防雷装置等进行维护管理,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
2.对“蓝天呈贡”APP进行维护管理,辅助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发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3.运维时间1年,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保障呈贡区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稳定运行,实时监控辖区各区域颗粒物浓度变化情况,指导开展大气污染精准防控工作,促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2年呈贡区级财政预算“空气自动站运维费”中列支37万元,往年结转“空气自动站运行费”中列支5万元,共42万元。
六、承接标准
(一)经合法注册,具有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管理能力,并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耗材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二)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三)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完成呈贡区7个PM10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确保数据有效性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八、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杨文雄;联系电话:67494889)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2022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