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固定资产清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固定资产清查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E1403 资产清查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对2001年12月1日至今帐面固定资产与实物资产进行清查,粘贴标签、录入系统管理,实行电子化台账管理。
2.对损坏严重,不能正常使用的资产状况和价值进行审核,并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帐物相符。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万元。
(二)资金来源: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年初预算,专项办公室(办公经费)。
六、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提供固定资产清查资质和具经济鉴证证明资质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资产清查服务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到11月11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燕,13888398183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