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开展2023年呈贡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的计划
为开展好2023年呈贡区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一、购买主体及单位性质: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行政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2.4万元。2023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单位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预算单位编码119001,功能科目名称“2010608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目录代码:E1105,目录名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受托方应按照《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规定以及工作要求,搭建工作组,做好做好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形成评估结果。
评估对象为在2023年部门预算申报项目中选取的4个重点项目,项目金额与项目名称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在预算绩效相关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
事前评估工作从2022年11月2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符 联系电话:0871-67479843)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