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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23002 主题分类: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2-10-27 14:00 废止日期:
文号: 呈政办发〔2022〕33号 关键字: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4:00 浏览次数:152
字号:[ ]

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各部门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

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呈贡新闻发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党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新闻发布,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其他授权形式,发布政府相关信息,表达观点立场,回应社会关切,解答公众疑问,加强公众沟通的信息传播行为。

第三条 新闻发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过各种形式的新闻发布活动,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和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拓宽新闻媒体公开、公平获取党委、政府重要信息的渠道,构筑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良好互动关系,为呈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四条 新闻发布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专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运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党务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关信息等。发布党务政务信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

章 新闻发布的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政策文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重点问题;规范性文件;重大突发事件;阶段性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以政府名义主办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程序

第六条  区政府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程序:

(一)主发布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填写《昆明市呈贡区新闻发布会审批表》报区政府新闻办审批在区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进行

(二)发布单位确定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新闻发言人名单,主持人一般由区政府新闻办主任或新闻办专职副主任担任

(三)发布单位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新闻发布会领导讲话稿、发布稿、新闻通稿、主持词等相关材料,报政府新闻办审核。

(四)区政府新闻办会同区融媒体中心邀请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

(五)发布单位配合区政府新闻办和区融媒体中心准备和布置落实会场所需设备。

第七条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参照呈贡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在新媒体上的新闻发布程序:

(一)新媒体上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利用区级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区级权威信息利用新媒体扩大新闻发布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区级重要政策信息、文件、公告和回应、发表声明澄清说明等,由发布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填写《昆明市呈贡区媒体公开审批表》后由区融媒体中心进行发布。未经批准发布的新闻视为非法发布,不得自行在新媒体上刊载。

(三)由于新媒体具有极强的开放性、互动性,因此要密切注意跟踪舆论反应和趋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发布的舆情调控和评估工作。

第四章  新闻发布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区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按年初制定的新闻发布计划执行。每次发布会时间以60分钟以内为宜,根据发布需要设置记者提问环节新闻发布会无特殊情况设置在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厅。

第十条  新闻发布的组织:

(一)新闻发布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确定与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会后采访、追踪中外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的反应等,会务工作原则上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

(二)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活动由各街道、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发布,必要时可邀请区级领导发布。

(三)发布单位应准备新闻发布的基础稿件和问题预设,并根据社会和记者关心的问题提前确定回答问题的统一口径。

(四)呈贡区人民政府网呈贡发布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提前预告发布会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邀请媒体一般包括:

(一)区属媒体;

(二)市级各媒体;

(三)省属主要媒体;

(四)中央驻滇主要媒体;

(五)部分港澳台及境外媒体(视情况邀请)。

第五章  新闻发布的审批和管理

(一)新闻发布政府新闻办牵头制定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主发布单位按程序进行报批。

(二)需要进行新闻发布的涉及全性、全局性工作及重要政策文件,根据委、政府有关会议决议或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或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舆论引导或事实澄清的,由政府新闻办提出意见,按程序审批或根据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四)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相关规定审批。

(五)举行新闻发布活动时,新闻发布主体单位的新闻发言人应提前将新闻发布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邀请记者范围和人数、发布人名单等,提前5个以上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政府新闻办审批备案,经许可后才能举行。

(六)区政府新闻办会同区融媒体中心根据发布内容,原则上提前2天邀请并组织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第六章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与建设

第十二条  街道,各部门均确定1名新闻发言人,由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熟悉本单位情况,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实职领导担任。政府新闻办对全新闻发言人进行登记备案。由于人员变动或其他原因需变动新闻发言人,须及时上报政府新闻办备案。

第十三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本单位发布新闻信息、对外宣传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组织和实施本单位新闻信息公开发布活动、接受媒体采访,主动引导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通报本单位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对易引发公众关切、舆论关注的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重点项目,应提前报告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政府新闻办,并可动议启动重大事项舆情事先评估预警机制。

(四)建立本单位舆情预警和舆论监测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情况。

(五)区委宣传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跨地、跨区域媒体记者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工作。

第十四条  政府新闻办负责建立全新闻发言人联系机制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对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新闻发言人培训班、邀请新闻发言人参加新闻通气会、组织观摩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高新闻发言人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发言人队伍。

第七章 新闻发布的纪律和保障

第十五条  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同时,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到内容准确,文字精炼。

第十六条  各街道、各部门配合区政府新闻办根据宣传工作的重点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情况,制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准备,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第十七条  新闻发布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应重新报批。

第十八条  新闻报道活动需邀请外国、港澳台新闻单位参与的,按有关规定,分别归口外事、对台部门办理邀请手续和接待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负责解释,并由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审批表

新闻发布会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地点


新闻发布人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邮箱


主持人

姓名


职务


参加新闻发布

领导

姓名

职务









新闻发布内容


拟邀请媒体名单和人数


有无特殊要求


申报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区政府新闻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