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潘菊等二十八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信息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各部门:
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关于提议潘菊等二十八位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呈干〔2022〕182号)精神,经中共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党组2022年10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潘 菊 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政府目标督查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昆明市呈贡区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 涛 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 凯 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黎志安 任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雨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徐 晶 任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浦绍标 任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跃林 任昆明市呈贡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智艺 任昆明市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站长,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霄霄 任昆明市呈贡区招商引资考核办公室主任;
马勤能 任昆明市呈贡区防治艾滋病局副局长;
李志雄 任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区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敬华 任昆明市呈贡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施 雅 任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楷伦 任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照川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冯为宏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免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李 柯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卢 林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伟鑫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晓军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房屋征收拆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瑞林 聘任为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刘红恩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怡嵩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莫存平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伍雄斌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农机监理总站站长职务;
周 泽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 浩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倪会红 免去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