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3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3.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及消火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已移交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进行审批,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批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拟订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工作的规范管理。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拟订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收费标准。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垃圾的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送处置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绿化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监督辖区内城市规划区的公园、绿地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执行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并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0.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2.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养等维护管理的计划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区长热线办交办的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精简合并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转变。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采取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执法一线下沉,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逐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执法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疫情防控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暂停开展跨省旅游活动的紧急通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2.城市管理不折不扣。做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养,
加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持续管控渣土运输,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做好违建、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好户外广告、市政设施、公园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强化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做好渣土运输审批、绿色图章审批及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做好法制审核和普法工作。
3.智慧化建设推进完善。按照智慧呈贡一期的建设要求,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不断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56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67.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9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 本年新增呈贡导流岛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4389.43万元;2. 辅岗人员劳务费202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56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4.34万元,占总支出的28.18%;项目支出6,152.88万元,占总支出的71.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9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 本年新增呈贡导流岛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4389.43万元;2. 辅岗人员劳务费202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4.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1.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二级单位辅岗工资纳入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故本年增加辅岗人员劳务费支出共2021.0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8.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2.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51.4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呈贡导流岛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4389.43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决算支出金额(元) |
呈财行〔2021〕93号法律顾问费专项经费 | 80,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环湖东路斗南、乌龙隧道提升改造专项经费 | 4,048,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管费专项经费 | 589,521.04 |
呈财行〔2021〕93号政府采购办公设备专项经费 | 49,870.00 |
呈财行〔2021〕93号公益广告宣传设置专项经费 | 96,040.00 |
呈财行〔2021〕93号违章广告拆除整治工作专项经费 | 27,092.00 |
呈财行〔2021〕93号重大节日氛围营造工作专项经费 | 223,660.00 |
呈财行〔2021〕93号2021年新增城市绿地”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 800,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2021年公园绿线界桩专项经费 | 22,400.00 |
呈财行〔2021〕93号呈贡区强弱电箱柜及综合管廊通风井美化专项资金 | 150,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高铁南站隧道站房管理及设施维护专项经费 | 120,597.93 |
呈财行〔2021〕93号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及网格化案件处置专项经费 | 6,239,537.76 |
呈财行〔2021〕93号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专项经费 | 236,160.00 |
呈财行〔2021〕93号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专项经费 | 19,975.00 |
呈财行〔2021〕93号城市管理工作辅助用车服务专项经费 | 4,200,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古树名木管理专项经费 | 100,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专项经费 | 295,000.00 |
呈财行〔2021〕93号2109呈贡区张官山公园概念性规划专项经费 | 337,512.45 |
呈财行〔2021〕93号呈贡导流岛整治项目专项资金 | 43,893,451.21 |
合计 | 61528817.39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6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593.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 本年新增呈贡导流岛整治项目专项资金项目4389.43万元;2. 辅岗人员劳务费20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关支出;
2.教育(类)支出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单位培训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单位社保缴费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医保缴费方面的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8,49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8%。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任务支付的项目支出、支付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2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23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238.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调整为2.54万元/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14万元,下降5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4万元,下降50.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8.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25.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二级单位辅岗工资纳入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故本年增加辅岗人员劳务费支出共2021.0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辅岗人员劳务费支出、日常运转的水电、办公、培训、差旅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39.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40万元,固定资产200.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2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项,账面原值2.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39.19 | 38.40 | 200.79 | 0 | 62.23 | 0 | 138.57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3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表20221026045329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