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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21397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5 10:5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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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101000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实施城市综合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根据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文件《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呈编办通〔2016〕7号)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包括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规定;负责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负责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违法建筑物或者设施(包括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行为)及各类违法建(构)筑物;负责对超期临时建(构)筑物和建设工程规划核查后出现的种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负责对违反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损坏城市道路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负责对违反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侵占城市道路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负责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流动个体无照商贩、一照多摊(点)经营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轮训,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统一规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制服,做到着装整齐、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加强执法装备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装备使用效率,推动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效率,营造整洁有序城市环境,补充执法人员办公设备的不足;2018年执法力量下沉以来,切实解决了基层城管执法力量不足、无执法权限等问题;为妥善保管执法大队及各中队查处涉嫌违法车辆,执法大队委托第三方进行停放保管。

2. 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中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违反城市规划管理、房产管理和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中未批先建重大工程项目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查处(除规划和建设管理案件外)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对公司、单位或其他组织罚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

3. 按照昆明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我区目标任务,一是督促辖区各街道完成昆明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二是对昆明呈贡区自然资源局、昆明市呈贡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市城管局以及其他上级部门来函线索移交的违建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三是每月向昆明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总指挥部上报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报表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95.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5.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97.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岗人员劳务派遣费调整至局机关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9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2.92万元,占总支出的62.32%;项目支出902.69万元,占总支出的37.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206.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岗人员劳务派遣费调整至局机关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2.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1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岗人员劳务派遣费调整至局机关预算。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6.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2.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0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开展的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决算支出金额

呈财行〔2021〕93号康美健康城天悦苑二期违法建构筑物强制拆除项目专项经费

2,000,200.00

呈财行〔2021〕94号建设项目安全鉴定、面积测绘、造价评估专项经费

104,520.77

呈财行〔2021〕94号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专项经费

850,000.00

呈财行〔2021〕94号依法扣押车辆保管专项经费

30,013.50

呈财行〔2021〕94号城管执法服装和标识标志采购专项经费

138,238.52

呈财行〔2021〕94号街道中队运维专项经费

90,071.90

呈财行〔2021〕94号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专项经费

153,890.00

呈财行〔2021〕94号采购城管队员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648,700.00

呈财行〔2021〕94号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培训专项经费

83,180.70

呈财行〔2021〕94号执法办案补助工作专项经费

1,967,801.73

呈财行〔2021〕94号追加执法办案补助工作经费

498,434.49

呈财行〔2021〕94号二次追加执法办案补助工作专项经费

1,278,241.05

呈财行〔2021〕94号三次追加执法办案补助工作专项经费

900,000.00

呈财行〔2021〕94号呈贡区渣土场监测管理专项经费

283,600.00

合计

9026892.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2197.9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辅岗人员劳务派遣费调整至局机关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执法培训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主要用于社保缴费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类)支出2,07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0%。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支付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129.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属于作业车辆的运行维护费不再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统计范围。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246.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2万元,固定资产1209.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9项,账面原值10.3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3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46.25 

36.52 

1209.73 

0 

889.36 

0

320.37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01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表20221026101029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