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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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负责呈贡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呈贡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呈贡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的管理、交易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呈贡辖区内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呈贡辖区内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和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对房产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并落实房产交易市场监管、调控政策;负责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商品房销售情况
2021年1-11月累计完成商品房销售99.92万㎡,同比下降11.3%;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区商品房库存面积为358.03万㎡,其中住宅库存面积为70.48万㎡,住宅占比19.69%,非住宅库存面积为287.55万㎡,占比80.31%。
2.测绘楼盘搭建情况
2021年全年共完成10项目预测楼盘搭建,完成14项目竣工房楼盘搭建。完成29项目实测绘楼盘及竣工审核并推送数据至不动产办理登记工作。
3.预售审核情况
2021年全年,联合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踏勘36次,自建房竣工现场踏勘9次,配合行政审批局共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35本,核发预售面积为100.1万㎡,其中住宅49.95万㎡,非住宅50.15万㎡。
4.新建商品房窗口业务情况
2021年完成司法查封、解封395次,接受个人查询2360人次,法院司法查询3989人次,律师查询2283人次,单位查询共计452人次,完成外省人(外国)购房资格核验218次。2021年新建商品房窗口累计完成合同变更237份,注销348份,司法协助执行98份。
5.存量房网签备案情况
2021年共完成存量房网签备案3671件,拍卖备案51件,网签合同更正271件,合同注销15件,合同作废34件,指导群众网签1102件。为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群众少跑路,优化办事流程,缩短群众办事时间,为群众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我中心配合不动产、税务办理“一窗式”业务,2021年1-11月,共办理一窗式”业务5284件。自11月30日上线存量房交易新系统以来,办理线下网签备案130件,注销8件。
6.抵押网签备案及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情况
在建工程抵押备案解锁房屋共计394套,房屋租赁合同窗口备案共计61件,完成昆明市住建开发的“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录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共计4270件,通过昆明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信息并到租赁备案窗口核验并通过的的经纪机构门店共计129家,实名认证的经纪人共计882人。
7.信访工作
2021年我中心共收到信访件2301件,其中,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件83件,中央第十二督导组交办件25件,国家信访件33件,省级信访件479件,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1681件。电话投诉1209个,现场投诉257个。
8.档案工作
(1)交易档案归档及查询。定期接收各科室移交的档案,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立卷、上架、验收。全年共完成产权交易档案整理5631件,完成干部查核160批1255人次,并积极配合做好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查档工作。
(2)档案室管理。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库房清洁、库房温湿度符合标准。做好档案室的防虫、防鼠、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高温、防有害气体等工作,定期查看档案室空调的运行情况,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9.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1)坚持房住不炒原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以来,我中心针对房地产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共约谈辖区内违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20家38次,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5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2)加强销售现场的检查,实施预售许可批后动态管理
为防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等违规销售行为,中心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约谈企业,告知其办理预售许可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一次性一房一价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并在售楼部公示五证、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选房流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不定期对销售现场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进行普查,确保在售商品房项目监管全覆盖,杜绝违规预售。2021年,中心对呈贡辖区内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了15家39次。
(3)加强房屋租赁违法整治
为进一步摸清呈贡辖区内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状况,经营行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针对房屋租赁企业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方式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中心对呈贡辖区范围内的两家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状况和违规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实地抽查了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与房东签订的委托经营合同及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现部分租赁业务存在租金“高进低出”的情况。工作人员现场即责令该租赁企业就相关问题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向其转达讲解《关于整顿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和《昆明市居住房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演示“房屋租赁备案”小程序操作,要求按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4)加强预售资金监管
我中心严格按照《云南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法律规定,委托银行对辖区内商品房在建项目进行预售资金监管。日常监管中及时和监管银行沟通,要求监管银行按季度向我局报送预售资金监管报表,以报表、审计和投诉为切入点,对预售资金收支情况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网签,停发预售,对于违法违规企业移交城管进行处罚。对于资金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报表按月报送。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对8家监管银行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管银行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约谈后下发整改通知,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列入受限清单,不得承接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委托监管业务。对预售资金新系统进行实时监管,对重点监管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周节点统计,并和银行对接核对账面余额;对因为首付款、银行按揭款放款后10个工作日未转入监管账户等情形被系统自动锁定导致不能网签的项目及时跟进掌握最新情况。
推进“互联网+资金监管”,加强预售资金系统建设,提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率。日常工作中与市场监管科进行联动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有异常情况项目如停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管账户被查封等,监管部门根据2021年1月昆明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进行项目风险综合研判及认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是否调整监管等级,及时把控风险,限制可使用的预售资金比列。
2021年全年区住建局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款委托监管协议40份,共收到资金监管银行报表168份;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区内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售未竣工项目进行了预售资金专项审计,现已出20家企业正式审计报告,经审计,约谈了10家存在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监管银行,并对上述10家开发企业及其监管银行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共20份;对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收支不规范、及相关安置房建设停工等情况采取暂停网签整改的措施,现均已整改完毕,已解锁;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试行)》,对已停工1年以上的2个项目列为一级监管对象,对存在延期交房、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工程款等情况的4个项目列为二级监管对象,并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5)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区扫黑办的决策部署,以“三书一函”整改落实为抓手,推动房地产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不断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我中心成立了专项排查小组,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坚持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联系群众举报线索,对全区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进行排查。
我中心对涉嫌违法销售、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违规交房的开发企业移交城管局进行处罚;对涉嫌违规收费的中介公司移交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罚;对涉嫌以返租的形式销售商品房的开发企业移交城管局进行处罚。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呈贡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0.烂尾楼项目专项化解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烂尾楼清理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处置房地产领域存在问题,维护购房者利益。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相关工作要求,呈贡区成立了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了“烂尾楼”问题处置府院联动领导小组,按照“一项目一方案、一个项目一名区级包案领导、一个项目一家牵头单位”的要求,组织研究化解思路,形成了化解方案,并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呈贡区“烂尾楼”项目提供法律专项服务。
11.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根据《昆应疫指办20号转发关于有序做好春节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昆应疫指办18号关于转发“六个立即、一个及时”工作指南的通知》和《昆应疫指办17号关于转发确保春节期间群众有序出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1年2月,我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日常的工作中是否如实登记上报流动人口信息,是否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存在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价外加价、操纵市场价格;是否以团购费、活动费等名义违规收取费用;是否聘用或者指派未办理实名登记的人员以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或者其他方式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违规行为。
同时,对售楼中心和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门店防疫工作进行现场指导,重点查看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消毒措施、体温检测、登记扫码、人员管控、云南健康码使用、用餐等情况,查缺补漏,确保疫情防控无漏洞。
(2)按时上报疫苗接种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人员管理工作的通告》(昆应疫指〔2021〕10号)的文件要求,我中心督促呈贡辖区内各开发企业及房地产中介机构高度重视此次防疫常态化工作,对每日来访人员全面做到进出“云南抗疫情”扫码、体温检测,对办公区域做到每日一消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组织规模聚集性活动,减少和避免疫情传播风险,并要求其认真上报: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情况周报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展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统计表,充分组织动员,所属行业人员分批有序开展接种工作,有效确保“应种接种”人员接种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8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上年的物业保洁费项目已取消、“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已完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48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68万元,占总支出的92.47%;项目支出36.84万元,占总支出的7.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93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上年的物业保洁费项目已取消、“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已基本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2.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7.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减少,上年物业保洁费项目已取消,“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已基本完成。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房产交易相关业务费。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度预算经费为12万元,年度实际支出11.24万元;
2.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咨询业务专项资金。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度预算资金27万元。根据需重点审计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年度实际支出14.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该项目为阶段性项目,年度预算资金14万元,年度实际支出1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68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项目支出减少,上年的物业保洁费项目已取消、“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已基本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6%,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7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9%,主要用于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8.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6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定额年标准为5.08万元/辆,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购置一辆公务用车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28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购买及维修保养。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万元,增长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购置的公务用车为新能源车,比2020年购置的油车价格稍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1.2万元,2021年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批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仍保留2辆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空编1辆。根据工作性质,我单位信访应急处理、现场勘验、房地产市场巡查及日常办公等业务需配备公务用车才能有序的开展,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一辆于2021年购置,另一辆为以前年度购置)。主要用于信访应急处理、现场勘验、房地产市场巡查及日常办公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因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资产总额113.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89万元,固定资产77.3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5.2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3.26 | 35.89 | 77.37 | 19.36 | 5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19年9月12日,呈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组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的通知》(呈编办通〔2019〕46号),整合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重新组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4月办理完成新组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63400301111
(附件)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116113813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