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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19996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5 10:13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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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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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内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本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实施质量强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协调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办理辖区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辖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按职责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落实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的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承担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管理和监督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区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3.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区共有市场主体45296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0161户、企业15135办理特种设备登记业务948件,办理食品登记业务2106件,办理医疗器械登记234件,办理药品登记143实现企业出资的企业设立登记及企业变更、备案、注销登记的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我区已实现1小时内企业登记、2小时内刻制印章,企业开办再次加速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开展企业档案e服务。推进创业就业,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共办理贷免扶补贷款10笔。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8个成员均已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共制定102项联合抽查计划,现已在协同监管平台制定方案105个,在自建平台制定方案43个。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共吊销昆明建妙商贸有限公司等1208户企业营业执照强化经营异常名录日常监管,截至目前,我局共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企业248户次、个体2119户次。建立全区跨部门联动惩戒机制。我局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实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稳步推进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共检查经营户18957户,引导办照1321户,多部门联合执法608次,查处无证(照)经营案件49

2、持续加强各类市场监管服务,加强价格监管。严格落实辖区16个集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人流较大的金龙集贸市场引入4台智能化红外线测温仪,实时监测进出集贸市场人员戴口罩、体温情况,随时了解掌握进出集贸市场人员的流向,严防疫情流入市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管集市专项行动,采取四统一、五规范、一督查方式有效开展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截至20211020日,召开管集市专题会议14次,召开市场开办单位业务培训5次,观摩学习2次。继续采取领导包保、驻场式、网格化监管方式开展综合整治,同时继续开展集贸市场评星定级、长效管理考评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市场开办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全区评定星级集贸市场14家,其中:五星级市场4家,四星级市场8家,三星级市场2家。加强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加大执法力度,组织人员对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收费、客货运输车辆收费、供水、供气、电信行业、教育收费等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行为发生,截至1020日,检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10家,行业协会9家,客货运输2家,幼儿园6所,物业服务企业16家,校外培训机构25家,药店62家,集贸市场12个,农资市场2个,期间:配合区体局停业整顿8家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内),处理价格投诉103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件,罚没款10067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呈贡区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47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0户、流通经营户2967户(保健食品经营主体906户)、餐饮服务单位2970户(含学校食堂206家),食品三小企业备案1169家,小作坊8家。一是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管。认真做好食品经营户的许可审批,严厉查处无证食品经营行为,指导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进行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对有条件申报的企业动员开展明厨亮灶、阳光厨房创建。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加大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整治力度。对标对表推进净餐馆专项行动指标落实,严格落实餐饮环节各项要求,对全区2970户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包括:社会餐饮、机关企事业食堂、工地食堂、校园食堂、食品小摊贩)开展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1.4万人次,车辆3000多车次,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检查2万余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0余份。因地制宜打造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商圈),目前,提升打造的6条餐饮服务示范街区(商圈)已通过市局考核验收。认真组织开展了进口冷链食品的排查监管工作,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督促市场开办方履行主体责任记录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呈贡区共有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对象1006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92家、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00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94家。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和中药饮片、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网络销售药品等专项检查,监督抽验药品15批次。药品零售企业全部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印发了《昆明市呈贡区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工作方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开展疫苗药品管理工作;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及使用检查,检查疾控中心9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37家次,疫苗储运未发生脱链现象,确保新冠疫苗质量安全。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监督抽验医疗器械7批次,立案查处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案件6件,结案3件,罚没款6万余元,排查、解决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开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及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2家,抽检儿童化妆品9批次,无不合格批次。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25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2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报表74份。

4、坚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提升特种设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权力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责任书,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2次,特种设备宣传咨询活动5次。重点开展了两节、两会、起重机械、节假日、高层电梯、建筑内竖向井道消防安全、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COP15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等专项整治。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37家,检查特种设备1934台(次)发现安全隐患59条,现已整改58条,立案2起,结案2起,处罚没款3.277万元。

5、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保护、广告行业发展等监管服务。质量基础建设工作。部署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建立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昆明市社会保险局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中期检查。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共有24家企业在平台上发布标准。加强计量基础建设共检查和检定16家集贸市场各类计量器具(包括公平秤)1020台、眼镜配制计量器具32台完成中小企业计量合格确认企业2家督促辖区221家企业注册云南省计量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率达100%。开展认证监管工作,重点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源头整治,对辖区内3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并组织签订了质量承诺,查办电动自行车3C违法案件3件,罚没款合计12.04万元。全面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运行,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年度统计数据审核通过率达100%共查办案2件,其中结案1件、立案1件,罚款3万元。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安全处理工作。对涉及安全的电线电缆、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开展证后专项检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及专利行政执法工作。6个派出机构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保护体系。对云南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代理机构和15家企业检查,规范代理机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标对表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的建设工作,目前正在迎接国家级验收阶段。组织中胶永生东南亚乳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明超电缆有限公司2家公司成功申报为2021年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止20218月呈贡区专利授权量总计1694件,发明191件,实用新型1330件,外观设计173件,完成19家单位及个人申报授权专利资助共计268件,资助经费共计17.35万元。广告监管工作。开展违法违规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对商业广告宣传中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告知和提示。开展烟草、“十年禁渔”、“护苗助老”、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行动,对校园周边、校外培训机构聚集区域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目前正在立案调查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件3件。

6、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切实履行食安办职能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按照省、市安排,组织协调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抓好现有客堂规范化管理,办理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客堂卫生、餐具卫生等反面进行重点监管,修订完善自办宴席应急预案,不断提升街道、社区应对自办宴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能力。做好食用野生菌、野菜、东北油豆、四季豆、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自制泡酒等中毒防控工作,发布预警信息12条,有效遏制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继续压实校园主体责任、经营者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并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安全联运机制,形成常态化管理。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物中毒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倡导理性消费,遏制食品浪费,共享食品安全成果。认真受理和处置消费投诉举报,截至10月24日,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信息3332件,投诉2357件,举报975件,办结率100%,通过采取调解措施,成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7.5万元。

7、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做好打击传销、打假、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制定全区2021年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方案,向6个街道拨付了2021年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经费,推荐12个社区为创建无传销社区。与公安联合整治行动1次,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审判传销案件4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疫情期间,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用品及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确保了商品价格不涨、质量不降。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建材等重点领域、行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议垄断、行政垄断等行为进行线索排查,尚未发现相关行业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联合区烟草专卖局,严打假冒伪劣卷烟目前,接到区烟草专卖局移交烟草案件6件,执法大队办理6件,罚没款合计21147元。

8、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评审规定。组织案审委员会成员和办案部门及时召开案审会讨论案件共63件,确保对重大、复杂案件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客观公正、公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与云南新征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用合同,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诉讼2次,案件讨论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个。从严从快从重办理案件,截至1019日,共核审各类违法案件95件,结案84件,案值230.07万元,罚没款89.74万元。其中,食品案件53件、罚没款40.36万元;商标案件3件、罚没款3.1万元;假冒伪劣商品案件6件、罚没款11.87万元;广告1件、罚没款5万元;农资案件3件、罚没款2.158万元;医疗器械3件、罚没款6.009万元。

9、以“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为牵引,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常态化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巩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建设成果,充分提升昆明春城的国际影响力,以崭新的新区形象迎接国际生物多样性和国际友好城市两项国际盛会在昆召开。采取积极措施开展“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工作。一方面积极走出去学习经验和做法,组织局领导、所长、市场科和食品科工作人员和街道分管领导、集贸市场开办方负责人等人员到曲靖麒麟区,到杭州、成都和武汉等地考察学习“管集市”“净餐馆”工作经验和做法;另一方面整合机关、基层力量,采取机关人员下沉到各市场监管所的做法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开展“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确保“管集市”“净餐馆”专项行动对标对表推进和各级督导督查问题的及时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8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4人。

实有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4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3.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奖金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444.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9.98万元,占总支出的48.67%;项目支出2,794.48万元,占总支出的51.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减少44.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工资、奖金、社保缴费、市场主体管理经费、质量监管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5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奖金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5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4.4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2.79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了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经费2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出200万元,用于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合同第一期费用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6.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5%

与上年对比减少3.5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奖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1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7%。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包括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知识产权)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3.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培训教育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5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等方面的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主要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的4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1万元,完成预算的48.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我局坚持厉行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坚持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541.52元,其中,流动资产173.14万元,固定资产3365.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2.4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036.16平方米,账面原值89.45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9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41.52

173.14

3365.92

2626.49

245.47


493.96




2.4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8.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3.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41401111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2021年决算公开20221025092037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