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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18391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24 08:06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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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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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区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国共产党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5.开展以实现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工作;

6.调查、研究和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的重大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区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

8.承办区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教育引导,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统战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统战干部和广大统一战线成员通过集中收看、座谈交流、专题宣讲、读原著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全区统战干部和统一战线成员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制定呈贡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将《条例》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部务会集体学习《条例》并对学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举办统战代表人士培训班,邀请云南大学党委统战部部长高小秦专题讲授《条例》。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最大限度地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为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发挥夯实基础。

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区委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在统战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学党史·同心行”专题教育培训班以及党史学习专题讲座;组织统战代表人士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文艺汇演、“和党说句心里话”短视频、现场手插花植艺术作品、党史知识竞赛等形式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增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听党话、跟党走、与党同心奋斗的政治自觉。

    (2)多党合作民主协商不断巩固和发展。

      1.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严格按照《统战部门协助民主派基层组织开展换届工作流程》指导民主党派开展换届工作,截至目前,民盟基层委、致公党支部、九三学社支社已顺利完成换届,民建基层委、农公党支部换届预计11月完成。二是完成“呈贡区民主党派之家”、“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巩固“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成果,指导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开展“走红色路线·缅怀英雄先烈”活动,清明节到三台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开展祭拜先烈活动,开展“学党史·分享心得体会”活动。

      2.拓宽议政渠道。制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2021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分别于7月26日,10月29日召开2次专题协商会议,就呈贡区“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运行、政务营商环境、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聚焦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和瓶颈,集中集体智慧,引导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精准选题、深入调研、精心撰写提案和建议,“两会”期间,共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35件,为区委、政府决策和施策提供重要参考。

    (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1.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刚结束,及时在区委常委会上学习并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我部通过党课教育和专题宣讲的形式,向全区统战干部、统战代表人士传达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将全区领导干部和统战代表人士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牢记总书记嘱托,维护好民族团结。举办“学党史·同心行”教育培训班,邀请国家民委、省民族宗教委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题,对各街道分管统战(民宗)工作领导、专兼职干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负责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专题授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2.进一步做好洛龙社区、雨花派出所两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巩固提升工作。3月18日,洛龙社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顺利通过市级初验;5月7日,洛龙社区、雨花派出所作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两个实地观摩点,成功迎接了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一行80余人的实地观摩考察,对我区富有特色的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3.依托洛龙社区民族文化广场,建设“融荣与共实践中心”,进一步健全社区文化广场功能,与普洱、临沧、德宏、怒江、版纳五个州市的相关社区及公司打造脱贫攻坚携手共建联盟,助力州市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帮助线上、线下推动民族民间特色文化和农产品交流。在洛龙社区建成“奋进新征程”民族团结誓词碑并于9月28日揭幕,各民族交往交流进一步深度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作用日益显现。今年以来,呈贡区各示范点接待省内外学习观摩和全省民族团结干部培训班学员1.2万余人次。

4.积极开展城市民族工作。一是实施好省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今年共争取到中央资金200万元,省级资金20万元,市级资金154万元,全部资金已按要求拨付到项目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斗南、回回营、彩云、碧潭和城内5个社区建立并挂牌5个“一家亲工作站”,有效促进城市民族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与云南大学政治学院联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题调研,推进全区民族团结、城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开展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和少数民族困境儿童帮扶。安排资金4.5万元,分别在春节前和“六·一”儿童节,对12名少数民族困难学生、30名少数民族困境儿童开展走访慰问,实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

    (4)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1.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持续推进降税减负改善金融服务破除民营经济发展壁垒强化扶持培育规范政商交往’、优化法治环境”6大方面17个具体措施,精准施策,推动民营企业聚焦实体、做精主业,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2.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在民营经济领域开展“大调研、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对70余户民营企业开展走访,针对走访中普遍反映的“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不了解”情况,组织小微企业代表“走进”税务机关,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税费服务体验;针对“融资贷款门槛高、放贷条件多”情况,积极与银行对接联系,争取协调解决。

      3.开展理想信念教育。7月份,组织全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民营经济党组织负责人53人到西柏坡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同时,积极选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省市各类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引导。

5)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稳步推进。

1.出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呈贡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建立起既有牵头、又有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合力。

2.建成中央统战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同心·云上云,并于7月16日举行落成仪式,省委统战部市委统战部区委相关领导参加

      3.支持各服务团和站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完成第一期直播电商、短视频分享论坛和第二期“金融助推企业发展 新阶彰显双创活力”同心大讲堂,举办了呈贡区统一战线“百人·百言·百花”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互联网创业沙盘实战模拟赛、致远社区2021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史学习教育、“缅怀革命先烈、追寻红色足迹”毓和社区新阶层爱国教育活动和呈贡区社会组织为“高考加油 青年助力”志愿服务。“社会治理-家庭教育”、呈贡区城市新青年优才计划项目等正在稳步推进与开展。将思想引导寓于活动中,以项目化方式提升新阶站点活力,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加了各站点的参与度,积极传递正能量,呈贡区新的社会阶层工作站青年创业创新协会向区红十字会捐助现金2.5万元用于河南洪涝灾害帮扶,让呈贡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凝聚力得到再提升。

      4.动态管理新阶人士工作站(点),截止目前,全区建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1个、服务团5个、工作站16个、联系点24个,实现了以点带面覆盖园区、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区和楼宇的工作格局。

6)港澳台海外爱国力量不断壮大。

1.注重做好争取人心工作。春节共走访慰问港澳台侨代表人士、高龄和困难人员27人。充分发挥王家营社区作为呈贡区首个“昆明市台胞台属公益服务站”作用,举办“春融同心·温馨工程——关爱残疾人、高龄老人”活动1次;为6名台胞出具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函。

2.依法保护台侨合法权益,对台胞郑威仁提出建设海峡两岸和平纪念公园事项,积极组织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不能提供项目用地原因给予答复;协助市侨联办理香港居民易小凤诉求事项;为今年参加中、高考的2名侨眷出具身份证明。

3.建立健全数据库,做好代表人士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归国留学人员摸底统计,持续做好港澳台侨数据库动态更新,建立归国留学人员数据库;完成昆台经贸数据统计,呈贡辖区共有台资企业8家,台胞在呈贡投资房产共有64个。积极推荐5名台属为昆明市第八次台胞台属代表大会代表。

7)校地合作共建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驻区高校沟通联系深化校地合作共建推动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通知》,成立“一办四个专项工作组”,完善校地融合发展平台,强化部门责任,突出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合作,推动校地合作共建更加精准对接,提高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推动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制定《呈贡区与驻呈高校开展校地合作共建“六大工程”2021年专项工作计划》,统筹做好校地合作共建各领域专项工作;主动联系高校,对各高校需要呈贡区协调解决的事项,专门召开交办会逐一分解。目前,所有困难和问题均已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并向涉及高校进行了书面反馈。围绕高校毕业生这项重点工作,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高校就业部门召开座谈会,对驻呈10所高校2016年以来应届毕业生就业进行分析,形成《关于驻呈高校2016年以来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报告》。向全区广泛征集并确定微课题9个,向驻区10所高校广泛征集调研团队,云南民族大学张慧教授等9个高校调研团队分别承担《呈贡区城市社区社会治理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等9个微课题调研工作,借助高校智库团队力量推动我区社会治理工作。主动担当,协调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齐抓共管常态长效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及大学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高校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其中:行政编制8(含行政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0(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含行政工勤人员1),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其中:离休0,退休5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4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调出人员1人,撤销目标考核奖发放,同时项目支出增加,省市资金下达增加,大渔、马金铺社会管理事务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73万元,占总支出的25.66%;项目支出781.55万元,占总支出的74.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4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调出人员1人,撤销目标考核奖发放,同时项目支出增加,省市资金下达增加,大渔、马金铺社会管理事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93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调出在职人员1人,减少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同时目标考核奖经费取消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27万元,增长7.32%,主要原因中央、省、市专项统战资金下达较上年增加

2021年项目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呈财行〔2021〕16号城市民族工作经费90万元;

2、呈财行〔2021〕16号2021年度市级民族宗教专项资金154万元;

3、呈财行〔2021〕16号2020年度市级少数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5.21万元;

4、呈财行〔2021〕16号昆明市2019年度少数民族专项资金5万元;

5、呈财行〔2021〕16号2019年度市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0万元;

6、 呈财行〔2021〕16号(民族宗教类)度假区(大渔片区)社会事务经费6.25万元;

7、呈财行〔2021〕16号(民族宗教类)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事务经费13.56万元

8、呈财行〔2021〕16号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工作经费45万元;

9、呈财行〔2021〕16号双百计划全市困难归侨侨眷帮扶经费0.24万元;

10、呈财行〔2021〕16号市级2020年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12.41万元;

11、呈财行〔2021〕16号宗教工作经费109万元;

12、呈财行〔2021〕16号2021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3.73万元;

13、呈财行〔2021〕16号下达2020年2021年统战专项经费5.36万元;

14、呈财行〔2021〕16号呈贡区与驻呈高校合作共建经费50万元;

15、呈财行〔2021〕16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和网络人士工作经费63万元;

16、呈财行〔2021〕16号新时期统战工作经费58.8万元;

17、呈财行〔2021〕16号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34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调出人员1人,撤销目标考核奖发放,同时项目支出增加,省市资金下达增加,大渔、马金铺社会管理事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7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9%。主要用于民族工作专项、 其他民族事务支出、 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宗教事务、华侨事务、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2.教育(类)支出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类)支出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5. 农林水(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6. 住房保障(类)支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4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37.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4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34.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各种考察活动开展减少,公车出行减少,公务运维费及接待费都有所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增加0.57万元,增长48.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增长5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8万元,增长45.4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增加,公务用车油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占60.36%;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39.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燃油费、过路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8(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来访交流、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8万元,主要原因增加辅助性岗位人员、公务交通补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印刷费、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44.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4.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46

29.9

14.56


0

0

14.56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1300201111

附件2: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统战部本级)20221022112533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