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600301000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担负全区机关、事业及企业等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继续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惠民政策,助力企业抗疫解困谋发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截止目前,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涉及企业2686家,降低工伤保险费84.3万元。
2.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兑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推动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截止10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1462人,累计发放退休金6683.61万元;企业离退休人员 3378人,累计发放养老金8430.99万元,社会化发放率和离退休人员数据入库率均达到100%。
二是积极探索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本着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原则,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社做等技术。及时推广使用“云南人社12333”APP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开展线上认证工作,同时结合经办窗口现场认证、行动不便人员上门认证的“三位一体”社会化认证服务工作方式,方便离退休人员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截止目前,对5000多名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同时协助异地退休人员生存认证600余人,有效地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三是顺利完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采取“定额、挂钩、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于6月将养老金增资后的发放数据成功推送到各发放银行网点,圆满完成了退休人员增资调待工作任务。本次增资我区退休人员共有4920人(企业退休人员3486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434人)符合增资范围,人均月增资162元,补发1-6月增资457.21万元。
四是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对2018年—2020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人”养老金进行了清算,准确计发146人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800多元。中人待遇的清算工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积极开展离退休人员春节慰问活动。按照昆明市社保局的安排和部署,我局和街道、社区领导及企业负责人一道对省属企业十四冶一公司、市属呈钢工贸公司和橡胶五厂离退休困难党员和职工261人进行了节日慰问,发放慰问金11.92万元。通过走访慰问活动,体现了党对企业离退休困难党员和困难职工的关心和关怀,进一步拉近了党同广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距离,增进了感情。
六是推进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3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20〕31号)精神要求,我局在区国资委的牵头下,积极对接区级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社区,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扎实做好养老、工伤保险参保核定和征缴工作
一是积极推行业务经办线上“不见面”服务。积极推广“云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云南人社12333”APP,实现“不见面”线上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跨省、跨地州和市内县区间参保关系互转、参保证明和缴费明细打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参保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发展。目前,线上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2504家,31053件,线上办理率达 99.21%。
二是严格按照省、市社保局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和缴费核定工作。截止10月份,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镇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87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02.1%,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6798.08万元,征缴职业年金1475.08万元,征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46亿元。参保覆盖面达97%。
三是积极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做好参统企业工伤保险金的申报、核定和征缴工作。10月,工伤保险参保6.82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11.6%,征缴工伤保险费969.48万元,支付357人工伤保险费 1433.33万元。建立工伤保险收支台帐,无多领、冒领工伤保险金的现象发生。
四是积极推进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随着呈贡新区建设的快速推进,到新区投资兴业的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多,为了护航新区平安建设,提高高风险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障水平,我局及时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实地到建筑施工企业大力宣传建筑行业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工作,截止10月份,工伤按项目参保企业102家,参保 3.26万人,参保项目总工程造价154.3亿元,征缴工伤保险费2579万元。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
4.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稽核及清欠工作
我局按照省级统筹、“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好国务院“两个确保”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基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持财务审批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办事,帐务实行电算化管理,按时、按质上报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今年,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了“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惩违规行为。我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地苦工实干,通过电话、走访、上门核实等方式开展疑点数据核查,确保情况准,数据实。及时抽调社保、城保、仲裁、劳动监察工作人员组成违规领取待遇追缴工作队,深入街道、社区和群众家里,讲政策、摆道理、拉家常等方式做群众思想工作,对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待遇的,下达稽核告知书,限期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呈贡区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疑点数据共计96条,已全部核查,核查率100%。需追缴人数7人,金额151834.35元,现已全部追回,追缴率100%。同时,加大基金欠费追缴力度,及时对欠费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积极追缴,截止10月,共追缴养老保险欠费282.12万元,工伤保险欠费 0.4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 2021年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242.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2.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2447.81万元增加79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2021年新增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735.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4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4.60万元,占总支出的70.45%;项目支出958.11万元,占总支出的29.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5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2021年新增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735.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84.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增两名转隶人员,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55.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8.11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经费增加737.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2021年新增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735.6万元。
2021年我单位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呈财社〔2021〕4号社保基金稽核工作经费 2万元
呈财社〔2021〕4号离退休人员活动专项经费 9.29万元
呈财社〔2021〕4号企业退休人员独子费专项资金 122万元
呈财社〔2021〕4号政府采购专项资金 3.89万元
呈财社〔2021〕4号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 735.64万元
呈财社〔2021〕4号高新区事务划转经费 16.99万元
呈财社〔2021〕4号度假区事务划转经费 19.81万元
呈财社〔2021〕4号2112追加2021年企业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专项资金 48万元
呈财社〔2021〕4号下达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 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9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经费的增加,其中:2021年新增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有关事项工作经费73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957.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3%。主要用于发放呈贡区2021年教育部门退休人员养老经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6.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目标考核奖的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和购房补贴的发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7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接待楚雄双柏县工作人员、保山市社保局、楚雄州人社局和晋宁区社保局来我局学习交流,共接待4个批次,29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局接待楚雄双柏县工作人员、保山市社保局、楚雄州人社局和晋宁区社保局来我局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共接待4个批次,29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新增转隶人员2人,导致办公费比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资产总额54.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30万元,固定资产21.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4.41 | 33.3 | 21.11 | 0.79 | 20.32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6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