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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15889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0-12 15:39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呈贡区“导流岛”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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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呈贡区“导流岛”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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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呈贡区“导流岛”整治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237日至2022516,对我局组织建设呈贡区“导流岛”整治项目工决算进行审计,现已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导流岛”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对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调研明确事项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 昆政督通(2021) 8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道路通行秩序、提升交通通行效率,迎接COP15大会在昆召开经省、市研究,决定对全市交通路口三角“导流岛”进行改造。该项目根据公安局交警支队梳理排查确认,呈贡区60个交叉口,共159个“导流岛”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地下管线、绿化工程等该项目于2021年5月6日进场,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总投资46660553.97元,建安工程投资44860605.51元,待摊投资1799948.46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多计工程价款2005745.69

该项目由于部分工程量多计、部分材料价过高、部分定额套取错误、部分费用有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款2005745.69元。

整改情况:对多计工程价款问题,我局已与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并将在后续项目付款时一并处理。截至2022年8月30日,已支付43893451.21元,未支付2767102.76元,其中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0日未支付各项工程款,未支付原因为:我局已向区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待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将及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二)多计待摊投资187 493.25元

该项目因监理服务费合同约定按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建安工程费乘以监理服务费率1.5%计取,因审定的建安工程费有调整,造成多计监理费30086.19元。

整改情况:对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其中:监理费因审定的建安费用有调整,造成误计30086.19元。经与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将在后续付款时一并处理。截止2022年8月30日,已支付632695.74元,未支付40213.34元,未支付原因为:我局已向区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待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我局将及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三、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建议:

(一)区城管局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单位工程尾款,结清债务,避免出现拖欠企业账款的情况。

整改情况:为确保各项工程尾款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该项目工程尾款支付议题已于2022年7月27日通过局办公会研究同意支付,并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交用款申请,待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后我局将及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尾款。

(二)该项目结余专项资金2296446.03元,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四十八条“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收回财政”的规定,区城管局应及时将结余资金交回区财政。

整改情况:政府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后,我局及时就该项目结余资金调整问题与区财政局进行对接,经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会议同意,我局将“呈贡区导流岛整治专项经费”调整120万元到“公园管理专项经费”,调整80万元到“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剩余296446.03元结余资金将于年底交还财政。

(三)区城管局应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及项目资料收集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签订工程合同,确保建设项目实施规范、程序严谨、资料完整。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项目决算金额进行结算,并进一步加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将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确保该项目实施规范、程序严谨、资料完整。

                   

                               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