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信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信访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2021年初预算安排数为21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76.0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决算数为263.15万元,其中189.76万元为基本支出,73.39万元为项目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以下绩效目标:对群众满意度达到一定要求。对我局信访接待工作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满意度达到90%;对信访诉求和矛盾在第一时间化解,化解率达到95%;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的信访工作联系,打通服务联系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争取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1年我局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年内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重复信访、信访积案44件。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任务,实现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2021“COP15”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我区无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发生。2021年1至9月区信访局共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1655件次,年内完成信访案件评查459件,办理信访复查申请1件。按市局要求牵头我区6个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覆盖。
(三)2021年以来,区信访局认真履职,着力推进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申请、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努力推进总体支出进度达到时序进度,办公经费、信访专项工作经费、四级联动工作经费已基本支出完毕。在支出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区信访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各科室部门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 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 经济性分析。2021年区信访局项目支出减少12.81%,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本年度减少信访专项工作经费、信联办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2、 效率性分析。2021年我局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年内办理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重复信访、信访积案44件。
3、 效益性分析。圆满完成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任务,实现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2021“COP15”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我区无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从整体情况来看,区信访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新常态。
四、 存在的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五、 有关建议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 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