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概况,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入构成、支出构成、年初预算完成率、当年收支平衡和年终结转结余情况等。
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当年决算收入78753992.5元,其中呈贡区财政拨款收入78743272.5元,上级转移支付10720元。当年决算支出73209949.44元,按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02015.44元,住房保障支出7934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78902.25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78902.25元,日常公用经费0元),项目支出73131047.19元,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19850元(财政直接支付),上级转移支出10720元,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64225377.1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30000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920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4955100元。2021年度部门年初预算70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6%,主要是因为今年被征地人员参保人数增加,被征地人员补助增加。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年末结余554.4万元。其中: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个人缴费补助经费结余465.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结余88.9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区委、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绩效考核的个性指标、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三公经费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的设定及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
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开展工作。2021年度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完成提高10%的个人缴费补助,进一步减轻个缴费负担,提高参保率;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994人,不含两个托管区(包含死亡、封存人员12748人),其中,续保缴费32552人,符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20378人,发放养老金2699576元,符合领取养老补助129人,发放养老补助金16512元。因死亡等原因暂停发放养老金38人。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7802人的 10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强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严格按照呈贡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按时将部门预算在呈贡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按时向区财政局规口管理的社保科报送公开相关材料。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对部门本年利息收入进行有效的管理,及时上划2021年上缴本年利息收入。
严格单位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的要求,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卡片登记管理,年末进行有效盘点。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负增长。“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逐年减少,2021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在增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提高个人缴费补助工作的基础上,与去年基本保持不变,没有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完成改革,无因公出国出境情况发生,培训费与去年持平。
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管理。自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内控制度》、《基金管理规范制度》等,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一是实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严格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内控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严格把业务、财务和稽核人员分开设置,坚持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分离,确保各科室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强化过程监督。通过规范业务经办操作流程,明晰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等各个业务环节的管理职责,把“基金是高压线”的理念贯穿到整个业务操作过程中。四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加强与社保、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全力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核查等工作,有效避免重复领待、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取得的工作成效。呈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完成参保90994人不含两个托管区(包含死亡、封存人员12748人),其中,续保缴费32552人,符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20378人,发放养老金2699576元,符合领取养老补助129人,发放养老补助金16512元。因死亡等原因暂停发放养老金38人。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7802人的 10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面完成了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三)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包括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资金管理、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等。
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整体支出为73209949.44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2.25元,项目支出73131047.19元。项目支出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19850元(财政直接支付),上级转移支出10720元,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64225377.1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30000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920000元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4955100元。其资金的使用管理主要是按照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退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区财政申报用款计划,由区财政将资金划拨到基金专户,再由基金专户划拨到支出户进行支出,实现了区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了解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开展工作及预算资金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单位支出管理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呈贡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序开展,使区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按时限要求进行补助,从而促进两项保险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实现我区失地农民养有所养,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的目标,为保持呈贡新区和平稳定的发展作出贡献。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价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组织本次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核实数据。对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区级财政预算及决算支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核实,并将2021年度的预算及决算与2020年度的预算及决算进行比较分析。
二是查阅相关资料。查阅2021年度预算资金安排、预算资金追加及调整、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政策文件。
三是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单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四是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价。
五是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主要包括成本(预算)控制情况和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整体支出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对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照实际在编人员及进度均衡支付;对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下达预算执行,实现内部报告审批制度,监控支出情况;对于项目支出的经费使用情进行监督检查,按审批程序办理支付手续。“三公”经费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实现了“三公”经费的逐年减少,节约了办事成本。
2、效率性分析,主要包括实施进度和完成质量。
一是实施进度。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结合本部门工作时际,年初拟定工作计划,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各项工作提前谋划,各项资金按工作开展进度使用,财政资金使用进度排在全区前列。
二是完成质量。2021年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养老金待遇的发放、养老关系的变更、转移、终止和养老保险档案整理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及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目标任务。
3、效益性分析,主要包括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和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
(1)、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整体支出为73209949.44元。其中:基本支出78902.25元,项目支出73131047.19元。项目支出包括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19850元(财政直接支付),上级转移支出10720元,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64225377.1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经费3000000元,一次性丧葬补助经费920000元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4955100元。2021年度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入年末结余554.4万元。其中: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及区提高个人缴费补助经费结余465.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经费结余88.95万元。
(2)、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效果。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合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整体达到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100%。
2021全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0994人,不含两个托管区(包含死亡、封存人员12748人),其中,续保缴费32552人,符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20378人,发放养老金2699576元,符合领取养老补助129人,发放养老补助金16512元。因死亡等原因暂停发放养老金38人。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7802人的 10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面完成了年初区委、区政府下达给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目标任务。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
通过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养老待遇,增加老年人收,促进经济发展。实现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解决被征地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稳定。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生态呈贡,绿色呈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关于绩效情况的分析既可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归纳,也可以把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融入到实施取得的显著成效中进行说明。
四、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宣传上,尽管我们想尽办法,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但还有少数群众对城居保认识程度不高,要么对政策不了解,要么分不清城居保和城镇职工自由职业保险,更有甚者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自己不明白还到处乱宣传,给我们的正面宣传工作带来很大阻力。
二是基层服务量和服务水平达不到预期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外出务工人员增多,人户分离、举家外迁(外出租地)等情况日愈突出,导致宣传、信息采集、生存认证等工作难度大。而且,从制度实施以来,社区专职人员换人平率高,导致对政策不熟悉。因为没有省市的政策支撑,村级协办员队伍始终没有组建起来,县区不能组织大规模的人员培训,基层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相对滞后,导致整个经办体系根基薄弱。
三是政策调整过于频繁,影响工作稳定性。从2012年试点工作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基本上每年都有政策变动,大到新农保与城居保合并,小到缴费档次增加、基础养老金提高、虽然都是利好政策,但频繁的变动和调整不仅增加了经办机构的工作量,更主要的是在群众当中引发不稳定情绪,有的居民认为这是因为政策不成熟导致选择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参加职工自由职业保险造成非常大的困扰,影响到参保人员的利益受到损害。
五、有关建议
一是做实做细服务工作,巩固参保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深入、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续保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区城保局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指导好街道、社区的业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组织开展基层队伍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经办人员队伍,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
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加大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杜绝社保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接受审计、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附件4-2:2021年区城保局被征地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附件4-2:2021年区城保局城居保个人缴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附件4-2:2021年区城保局基础养老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